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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检爱接力︐异地帮教照亮少年归途

    “感谢检察官给了我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次经历让我们深深地认识到威严的法律是不容侵犯的,今后我们将正视自己、改过自新,重塑未来。”日前,在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检察院,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小军(化名)等3名未成年人向检察官表态。

    2020年4月,湖南籍犯罪嫌疑人小军(化名)等3 人,在TT 语音游戏平台,以赠送游戏皮肤为由诈骗山东籍受害人小骏 (8岁)10500元。2020年8 月,小军等3名未成年人因涉嫌诈骗罪被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为六个月。

    薛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考虑到小军3人及其父母均为湖南耒阳人且都在耒阳工作生活,枣庄与耒阳两地仅直线距离就有1000 公里,如果在枣庄对小军3人进行监督考察,他们就需要在两地间来回奔波,不仅会给这3个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也很难保证帮教效果。

    考虑到实际情况,薛城检察院与耒阳检察院取得了联系,积极争取耒阳检察院的支持,为对小军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创造了充分的条件。经多次沟通了解,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同意帮教这3名未成年人,同时委托耒阳市黎明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为 3人量身定制帮教方案,计划通过思想汇报、心理学讲座、定期家访等方式,对3人的生活、思想情况进行监督帮教。

    前不久,枣庄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会同薛城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奔波 1000余公里与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检察院签订《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帮教考察协议》,对由枣庄市薛城区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3名耒阳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异地监督考察。此案是薛城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异地协助监督考察案件。

    协议签订后,耒阳市检察院办案人员动情地说:“没想到咱们枣庄检察机关的同事们工作态度那么认真负责,本来可以把文书直接寄过来,但是她们为了把工作做扎实,还是不远千里赶来,敬业精神值得学习。”

    签订协议前,两地办案检察官还邀请了耒阳市团委、妇联、黎明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及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监护人,一同就开展异地协助监督考察可行性召开不公开听证会,介绍案情,明确考察期内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帮教考察取得预期效果。

    会后,耒阳市团委领导表示:“枣庄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对待犯罪的湖南籍未成年嫌疑人,能始终耐心细致地用爱、用温暖去教育、去感化,真的让我们很感动。”

    检察机关异地合作,共同帮教,打破了距离的限制,为涉案未成年人在“家门口”接受帮教提供了便利,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而此次异地帮教的成功办理也为薛城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积累了经验。 该院将以此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延伸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触角,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李晓波  殷晓琦  班云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