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 中缝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任破产重整管理人的公告

  • 日期:20200918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我院受理债务人菏泽广源铜带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本院决定采用竞争性遴选方式指定破产重整管理人。

    一、企业基本情况:菏泽广源铜带有限公司于1998年6月 29日登记成立;登记机关为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为铜及铜合金精密铜带(箔)的生产及销售;注册资本6500万元。

    二、报名条件:(一)申报机构需已列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编制的破产管理人名册(已进行分级管理的应为一级管理人);(二)申报机构具有一定的破产管理工作经验,且可以派出的管理人团队不少于 30人;(三)申报机构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能担任管理人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有意成为本案破产重整管理人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申报时注明拟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

    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报机构的规模、业绩及团队构建情况;

    (二)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的执业经历和业绩;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三)申报机构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选任的优势;

    (四)申报机构如被选任为本案破产管理人后的工作思路、建议等。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请于 2020年9月25日17:00前向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技术室报名。联系人:刘世峰电话:0530-7355872

    本院将组成选任管理人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方案进行书面评审,择优确定3名候选机构。接到本院电话或短信通知的候选机构,应委派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准时到达本院参加选任,未按时参加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案的破产管理人选任。

    咨询案件情况,请接洽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商一庭许克俭,联系电话:0530-735598617853006511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二O 二O 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