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要闻 第1版

小清河,泛起了检察涟漪

    8月26 日,“小清河公益守护检察联盟”签约仪式在博兴县麻大湖国家湿地公园举行。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滨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体功出席并讲话,博兴县检察院检察长扈炳刚宣读倡议书。

    济南、 淄博、 东营、 潍坊、 滨州五地的10 个市县(区)检察院共同签署《小清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意见》 ,并按下“小清河公益守护检察联盟”启动键。滨州市委政法委、博兴县领导及部分政法干警代表,博兴县“河长办”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河湖之畔,共鸣心声

    小清河是黄河流域山东省中部渤海水系河流,也是全省唯一的具备水陆联运、河海联运、农田灌溉、水产养殖等多功能河流,它源起济南市泉群,向东流经济南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章丘区,滨州邹平县、博兴县,淄博桓台县、高青县,东营广饶县,潍坊寿光市等10 个市县(区),全长237 公里,流域面积10336平方公里。目前正加紧推进的小清河复航工程,更是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工程首批优选项目和省委省政府重点推进的内河航道建设工程,是一条名副其实的“民生河”。

    王效彤指出:“ 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和时代担当,我们要积极履职,让‘检察蓝’与‘河湖绿’相映生辉,为建设‘秀美河湖、生态山东’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王体功表示,将全面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实践“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综合性治理”的办案模式,推动河湖管理更加法治化、规范化,打造责任明晰、运转有序、执法有力、和谐安全的水资源环境公益保护秩序。

    济南、淄博等15个市县(区)检察院共同倡议:“ 共同携手,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用实际行动合力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小清河碧水青波,为复航工程护航!”

    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五地检察机关一致同意,共享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线索;跨区协作,汇聚公益保护合力;定期交流典型案件和经验做法,打造公益保护矩阵;开通专门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加强普法交流;强化宣传活动,增强联盟影响力;采取两周年轮值机制,常态交流研讨,为公益联盟保护小清河夯实工作根基。

    行动就是宣言。 会后,出席仪式人员共同参观了麻大湖公益守护检察工作室,详细了解博兴县检察院河湖水资源保护领域的做法成果。

    保护河湖,护航未来

    近年来,博兴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致力于守护河湖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与县河长制办公室会签了《关于实施“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针对非法倾倒废弃建材、生活垃圾等行为,依法持续跟进监督整改。积极延伸公益诉讼保护阵地,在小清河泄洪区域内的麻大湖国家湿地公园内设立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室,配备无人机、电脑、水质检测专用器材等相关设备,形成常态化保护机制。

    “ 相信我们的努力,会让小清河的水更清、天更蓝、鱼更多!”伴随着签约仪式的顺利启动,“ 检察蓝”的这一憧憬,终将实现。

    李明  张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