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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至11月30日

我省开展高速公路限速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本报讯 8月 28 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自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联合组织开展高速公路限速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部分路段限速标准过低、施工路段限速标准忽高忽低、个别路段测速设备距离较近、完工路段限速标志未及时移除、导航错报误报较多等问题进行坚决排查整治。

    高速公路限速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集中排查阶段,时间自9月1日至9月20 日。 其间,将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同一道路限定速度不一致、限速值明显偏低或忽高忽低、限速标志缺失(遮挡、污损等)、施工路段限速标志设置不规范、测速提示标志不明显、设备设置不合理、导航软件播报信息不准确等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排查。与外省相邻的地市,将沿辖区高速公路驶出省外不少于 100公里,了解限速管理情况,做好与本地限速管理的衔接。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改阶段,时间自9月21日至11月10日。 其间,将由专家组抽调人员,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逐一对照标准进行评估、论证,组织实施整改。

    第三阶段为集中验收阶段,时间自11月11日至11月30日。 由省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开展验收评估,对专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巩固成效。

    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结束后,高速公路区间测速管理模式将全面铺开,对单点测速设备记录的超速违法数据予以留存,不作为罚款、扣分依据,仅作为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认定的依据。

    据山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政治部主任修春清介绍,区间测速主要有四个特点,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驾驶人如果有瞬间超速行为,也有时间调整,减少违法抓拍和被处罚的几率;驾驶人不用过度关注某一点位的瞬间速度,可以自行调节车速;在测速区间内通行更加顺畅,通行效率会进一步提升;广大驾驶人注意力会更加集中,驾乘更加舒适。

    记者  张雅琦  见习记者  李金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