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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攻新时期脱贫攻坚“孟良崮战役”

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

    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的冲锋号已经吹响,在革命老区临沂,一场新时期的脱贫攻坚“孟良崮战役”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面对脱贫攻坚的艰巨任务和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新挑战,临沂检察机关进一步坚定“不获全胜不收兵”的信心,立足检察职能,冲锋陷阵在脱贫攻坚一线,与人民群众一起拔穷根、摘穷帽,以实际行动生动演绎了“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沂蒙精神。

    在“精准扶贫”中精准发力

    围绕脱贫攻坚司法需求,临沂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抓好抓实“十大业务”,把服务保障脱贫攻坚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以检察担当新作为助力精准脱贫攻坚战。

    农村危房改造是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和项目覆盖面不断增加,贫困农户居住条件得到改善,但在个别地方,原来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却成为了少数人的“敛财工程”。2016年8月至2019年1 月,临港经济开发区朱芦镇厉家泉村原党支部书记厉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冒名顶替、虚假改造的手段,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 123743.6元;采取隐匿截留的手段,侵吞国家危房改造款52000元。2019年11月,厉某某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罚金20万元。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前莒南县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对案件定性、证据调取、赃款追缴等发表介入意见,引导进一步固定完善证据。案件判决后,莒南县检察院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危房改造问题,向朱芦镇政府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从严格流程审核、提高群众知晓度、加强监督管理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危房改造工作。朱芦镇政府接收检察建议后,立即对全镇2015 年以来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孙某等领取危房改造款未进行改造等问题进行核实调查,并责令厉某某贪污案中涉及虚假改造的3户限期上交涉案款项。

    “检察院的一份检察建议,帮助我们堵塞了工作中的漏洞,我们将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销号,同时进一步规范流程,强化监督,建章立制。”莒南县朱芦镇党委书记耿国华说。

    无独有偶,临沂平邑县某村负责人刘某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五保供养金、危房改造款,侵吞社会抚养费等共14万余元,破坏了脱贫攻坚大局,影响非常恶劣。今年6月2日,刘某因贪污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 个月,罚金14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案件判决后,平邑县检察院针对低保款五保款等补助申请审批中仅有书面审查无实地考察及资金发放随意可以他人代收等方面的管理漏洞,及时制发了检察建议。

    脱贫攻坚以来,临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挪用公款、受贿、行贿、滥用职权等犯罪,共批捕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19人,起诉163人。

    向因案致贫说“不”

    法律有温度。临沂市检察机关通过法律监督、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手段,强化对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坚决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说“不”。

    临沂市兰山区的肖某等60 人,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被劳务公司欠薪 38 万余元,多次讨要未果。兰山区检察院了解相关情况后,充分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积极对该案事实走访调查,固定证据,支持肖某等 60 人起诉。该案诉至法院后,劳务公司已将其中11余万元支付给肖某等人,其他款项定于2020年10月之前付清。

    “本案时间跨度长,又缺少直接证据,我们大量调查取证,通过支持起诉为肖某等60 人讨回了被拖欠的劳动报酬,有效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案件承办检察官孙淑琼说。

    此外,临沂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将司法救助与扶贫政策、民政救助相结合,确保对司法救助的贫困当事人“应救尽救”,最大限度帮助涉贫刑事案件被害人。

    日前,在兰陵县检察院司法救助金发放现场,被救助的刑事被害人周某几度哽咽:“被告人到现在没有赔偿我一分钱,为了治病向亲戚朋友借了不少钱,非常感谢检察院,是你们的帮助,让我有了活下去的勇气。”

    周某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2016 年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犯罪嫌疑人徐某手持钢管击打周某头部,导致其重伤二级。案件发生后,周某为了住院治病花费了10 余万元,被告人一直未进行经济赔偿。目前仍然瘫痪在床的周某,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长时间没有经济收入,而且负债累累。妻子的离家出走更是雪上加霜,3个年幼的孩子不得不让年迈的父母来照看,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因为一起案件陷入了绝望的泥淖中。在充分了解周某家庭情况后,兰陵县检察院为周某争取了1万元的检察救助款,为他们解了燃眉之急,虽然钱款不多,但检察机关的作为让周某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

    2018 年以来,临沂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470人,发放救助金437.33 万元,其中,救助扶贫对象39人,救助金额 37.7万元。

    脱贫路上一个不能少

    在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时刻,临沂市检察机关市县两级院领导班子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带领全市 1100 多名检察干警时刻保持“背水一战”的使命感、“兵临城下”的紧迫感、“军令如山”的责任感,奋斗在脱贫攻坚一线,通过组建乡村振兴服务队、四进工作组,选派“第一书记”,蹲点联系包扶,确保不让一个贫困人口、一户贫困家庭掉队。

    疫情防控期间,临沂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万云先后10 余次到联系的沂水县实地走访,遍访贫困对象,督导复工复产复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扶贫产业项目等工作,为当地重点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在临沂市临港区坪上乡,一支临沂市检察院的乡村振兴服务队也在为振兴帮扶而不懈努力,自2019年7月入驻以来,先后200 余次入户调研,协调资金700余万元,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家乡变化。坪上镇自然资源以山林和水资源为主,全镇主导发展大樱桃种植,产业结构单一,村民收入一直不多。服务队坚持治标治本的思路,帮助当地引进了大樱桃新品种,邀请农业专家对400亩沙化地改良进行现场指导和种植规划,并积极助力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对接莒南农村商业银行,为樱桃合作社提供了170万元政府贴息贷款。

    同时,积极协调700万元资金,为乡村修路净水改危房,致力于为老百姓提供一个更加宜居的村居生态环境,累计铺设道路3000平方米,完善5个村生产道路、水利建设,硬化农贸市场道路3300 平方米,在3个村开展了安全饮水工程,解决饮水困难群众 600 余户,完成20处危房改造……

    “服务队来了之后,我们村变化太大了。有了干净的饮用水,出行也不用走泥路了,真的很感谢他们!”路过的村民乐呵呵地说道。

    各县区检察院也把脱贫攻坚一线作为检验干警作风能力的战场,蒙阴县检察院组建了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队,定期到联系村居开展法律宣讲、清洁家园、访贫问苦等活动;河东区检察院以“红色党建先锋”引领“绿色希望事业”,认领“希望小屋”5间,深入到每个贫困学生家庭,就改善学习、生活环境等进行具体帮扶;费县检察院建立了帮扶联系队伍,对接梁邱镇东河口村、郝家村两个社区一共107家联系户,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入村入户走访活动……

    满怀着对沂蒙大地的深沉热爱,沂蒙检察官始终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他们已经成为希望田野上一道靓丽的风景线,革命“老区”正焕发出勃勃的“新机”。徐魁  李春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