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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丰制动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泰丰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继续招募公告

    2020年4月16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山东泰丰制动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泰丰制动)的重整申请。2020年4月24 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移交寿光市人民法院审理,寿光市人民法院指定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担任山东泰丰制动管理人。2020年5月29日,寿光市人民法院裁定对山东泰丰制动与陕西泰丰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下称陕西泰丰制动)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担任山东泰丰制动、陕西泰丰制动合并重整管理人,以下统称“ 山东泰丰制动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或“管理人”。2020年5月14日,管理人发布了《山东泰丰制动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招募期届满,暂无意向方报名。为推进重整工作,管理人现继续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山东泰丰制动与陕西泰丰制动基本情况

    山东泰丰制动成立于2004年6月4日,注册资本 151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位于山东省寿光市,是集汽车制动器与轮毂生产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占地面积 500余亩,主要生产盘式制动器(气压、液压)、鼓式制动器(气压、液压)和轮毂,具备从铸件到成品的完整产业链,是中国重汽、陕汽、福田、一汽、二汽等客户的主力供应商。公司全部采用国际先进数控生产设备,包括加工中心、数控车床等总计 572台,引进国外一流数控设备 35台。公司建有山东省省级技术中心及设施先进的产品实验室,开发、实验及检测设备齐全。公司通过ISO/TS16949:2009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处于国内同行业前列。

    2010年7月14日,山东泰丰制动独资成立陕西泰丰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陕西省咸阳市乾县工业园区。陕西泰丰制动占地492亩,包括机加工事业部和铸造事业部。机加工事业部主要生产各种汽车制动器类产品及零部件,为陕汽、中国重汽、上汽、一汽、二汽等国内重型卡车公司及配套公司供货。配有进口及台湾友佳立、卧式加工中心,立、卧式数控车床等设备共计200余台(以上数控系统分别为FANUC 0IMD 和FANUC 0ITD 系统等先进设备)。铸造事业部主要生产各种汽车用零件毛坯,造型线全部为世界先进设备。有丹麦迪沙造型线(DiSA)、德国hws静压造型线各1条,世界最先进的美国应达中频感应电炉8台等优良设备。

    目前,审计、评估机构已对山东泰丰制动和陕西泰丰制动的资产负债开展审计、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正在进行。

    二、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目的在于,整合重整投资人管理、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和山东泰丰制动、陕西泰丰制动在品牌、产线、市场等资源,释放企业的重整价值,实现再次振兴,依法保护债权人、职工、股东等相关方合法权益。

    三、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拥有与山东泰丰制动、陕西泰丰制动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次招募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 31日止,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报名期内将报名材料壹式叁份,通过邮寄(邮寄地址同报名地址)或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给管理人,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邮箱:lawyer_shen@126.com 。

    2.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1)报名地址:山东省寿光市洛城街道东环路4179号东环路与圣城东街交叉口西北角管理人办公室。

    (2)联系人:沈律师 18668994916。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重整资金支付能力证明等)

    (3)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二)缴纳重整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期限届满前(以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向管理人账户缴纳重整保证金 6000 万元(大写陆仟万元),保证金支付至管理人如下账户:

    户名:山东泰丰制动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2310024984205000015347

    开户行: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建桥支行

    行号:402458201054

    (三)意向投资人资格审查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时支付重整保证金,管理人在收到保证金后开始资格审查。对于审查通过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及保证金后三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

    (四)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及遴选

    意向投资人应在接到管理人审核通过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重整投资方案。期间,在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函后,管理人将配合其开展尽职调查,开展尽职调查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如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超过1家,管理人将组织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具体流程届时由管理人另行通知,经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为正式投资人。

    (五)重整保证金的退还及转换

    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前放弃参与重整,或最终未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或正式投资人的重整计划草案最终未被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将通知该单位发生上述情况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重整保证金。

    对于最终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重整保证金将等额转为重整投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其重整投资履约保证金将等额转化重整投资款。

    如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后因投资人自身原因退出重整的,管理人有权不予退还其已缴纳的重整保证金,并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

    五、其他事项

    1.如报名期届满,仍未有适格意向投资人的,本公告继续有效。

    2.本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邀约或邀约邀请,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依据。

    3.本公告由山东泰丰制动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随时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工作。

    山东泰丰制动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