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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贩卖︑运输毒品高达9000余克

五人获刑︐最高死刑

    本报讯 6月24 日上午,由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罗某等四人贩卖、运输毒品案,王某运输毒品案,在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罗某、王某荣等四人自 2018年7月至12月期间,多次从武汉等地购进大量甲基苯丙胺(冰毒)运输至威海销售,涉案数量高达9000余克,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规定,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检察机关追诉的被告人王某,作为客车司机,明知罗某让其捎运的物品内藏有毒品,仍帮忙运输,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审查起诉期间,为查明犯罪事实,有力打击毒品犯罪,威海市检察院依照不轻信口供、 不依赖口供的办案原则,察微析疑,与侦查机关加强协作,引导补充完善客观证据30 余份,最终追诉犯罪事实6 笔,追诉漏犯1人。

    6 月24 日,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起诉书指控事实、罪名成立,对5名被告人分别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罗某、王某荣等四人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及十年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等刑罚;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

    办案检察官提醒,毒品不仅摧残身体健康,还会因贩毒、吸毒诱发多种犯罪。法律红线不可逾越,对待毒品,坚决不碰才是正确选择。于娅菲  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