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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四连增”

    临沂市检察院始终以人民满意为第一标准,紧紧围绕“人民满意”谋篇布局、狠抓落实,人民群众满意度实现“四连增”。

    “自2016年至2019年的四年时间里,全市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由94.32% 提高到97.05% ,从全省第11名逐年进位至全省第4名。”6月17日,临沂市检察院检察长蒋万云告诉笔者。

    据悉,这个满意度是省检察院委托第三方,对随机抽取的普通群众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从整体工作、执法作风、社会形象等方面对各市检察工作进行民意调查得出的结果。

    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始终不变

    临沂市是沂蒙精神的发祥地,为此,该院非常注重沂蒙精神教育,每年都组织检察干警到党性教育基地接受教育。

    今年6月4日,临沂市检察院组织检察干警来到费县大青山突围纪念馆开展沂蒙精神教育、党性教育。“ 每参加一次教育,就会加深对沂蒙精神深刻内涵的理解。人民群众小推车的力量是强大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说到底,就是要让人民群众满意。”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黄志忠说。

    时代在变,检察职能在变,但是临沂市检察院“敢冒尖争第一,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努力争创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的奋斗目标始终没有变。

    到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

    “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到疫情最重的地方去!”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临沂市检察干警格外揪心。

    全市检察干警与人民群众一道,闻令而动、冲锋在前,迅速制定应对预案,成立疫情防控和业务指导两个专班,全力做好自身疫情防控。

    从大年初三开始,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临沂市检察院检察长担任队长,带领23名县级领导干部,走遍沂水县9个乡镇509个村居,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实地督导。并选派8 名干警组建市检察院帮包联合工作组,常驻沂水县两个镇街开展“四进”攻坚行动,督导解决复工复产、污染防治等问题 21个,消除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03条。

    同时,严把政策界限,依法审慎办好涉疫案件,共提前介入案件8件 10 人,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20件28人,批捕5件5人,不批捕4件5人,提起公诉 7件11人,监督立案和撤案各1件。

    统计数据显示,该市检察机关的各项核心业务数据继续在全省领先,实现了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两手抓两手硬。(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