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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蟠龙河的﹃半月之约﹄

    “这条河现在臭得根本不敢从这走。”

    “以前河里的水清澈见底,现在变成了‘小黄河’。”

    “我们现在灌溉农田都不敢用河里的水了。”

    ……

    近日,济南市莱芜区检察院检察官和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来到莱芜高新区某村蟠龙河段,正在田地里农忙的村民便一窝蜂地围了上来,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告起了状”。

    原来,2019年8月,在京沪高速改扩建工程中,施工单位不慎将原有城镇污水管网破坏,导致污水涌入蟠龙河造成污染。辖区相关行政机关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多次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意见,但收效甚微,给周边村庄的生态环境和群众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从去年8月到现在 8个多月的时间里,被损坏管网还未修复,周边环境持续受到损害……”检察官在办案笔记上写道。

    民生无小事,让小河越早变回原样成了村民最迫切的诉求。检察官通过现场查看、水体采样和群众走访等,完成证据固定,及时对该起污染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职能部门15 日内依法履行职责,对施工单位损害污水管道行为依法处理。

    检察建议发出后,整改工作便遇到了难题。原来一种急需的管道在市面很难买到,面对这一问题,办案检察官又摇身一变成为工程“采购员”,忙前忙后为施工单位联系采购整改必需的施工材料。

    他们整改得怎么样、整改是否彻底?5月19日,在检察建议发出15天后,办案检察官再次来到现场查看损害管道修复情况,回访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大半年都没有解决的事,才半个月的工夫,水清了,环境也好了,俺看着心情也舒畅,必须给咱们检察院点个‘赞’。”在水边垂钓的秦大爷开心地说。张丙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