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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凤城支行与

    高密市夷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受让及催收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凤城支行与高密市夷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 债权转让协议》,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凤城支行将其依法享有的债权(包括本金及利息)转让给高密市夷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相对应的主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一并依法转让,现公告山东鸿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范群(保证人)、庞敏(保证人)立即向高密市夷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应承接主体及/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借款人:山东鸿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群,该公司总经理范群。 住所地:高密市朝阳街道于疃村  。

    保证人:范群,出生年月:1972年7月 16日,汉族,身份证号:3707271972********,住所地:高密市朝阳街道骆家庄社区 C 区137 号

    保证人:庞敏,出生年月:1973 年4月 2日,汉族,身份证号:3707271973********,住所地:高密市朝阳街道骆家庄社区 C 区137 号

    联系人:张宁先生  联系方式;18660637379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凤城支行

    高密市夷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