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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机关2019年以来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2739人

为少年司法

    本报讯 5月26日,记者从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1月至 2020年5 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犯罪嫌疑人2739 人,起诉 4385 人,其中 2019 年全年批捕、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5.96% 和12.36% 。

    重拳惩治,涉未案件适时提前介入

    “涉未案件极易引发社会关注,我们全面落实重大、敏感、复杂案件的快报处置机制,先后对多起引发舆论关注的涉未案件适时提前介入,依法引导侦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鲍峰介绍,性侵害犯罪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占比最大,且上升明显,是近年来检察机关打击的重点。

    临沂市刘某以招募童星为由通过 QQ聊天骗取女学生裸照,并威胁与其发生性关系以及引诱卖淫。临沂市河东区检察机关积极引导侦查,后刘某以强奸罪、引诱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

    坚持“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不断提升监督质量效果。 2019年1 月至2020年5 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起抗诉35件。菏泽市检察院支持抗诉的庞某某强奸案,法院全部支持抗诉意见,将其由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改判为十一年。

    宽严相济,发放司法救助金217.5万元

    据了解,山东检察机关通过依法惩戒和教育矫治,最大限度帮助他们回归社会。对于未成年人轻微犯罪的,尽量从宽、精准帮教,确保宽缓有度,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对于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依法惩戒到位,以保持必要的警示作用。2019年以来,全省共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36人,起诉1841 人,不捕814人,不诉364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779人。

    “疫情防控期间,各地探索“ 互联网+”帮教模式,确保防疫期间帮教工作不打折、不掉线。”鲍峰指出,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已对 108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完成观护帮教,正在观护帮教411人,其中有 13人考上大学。

    近年来,社会对于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反映强烈,一些未成年人早期出现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因为没有适当矫正干预,导致其在违法犯罪道路上越滑越远。因此,将有严重不良行为、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这部分未成年人纳入视野,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司法训诫、责令管教、专门教育、收容教养的分类处置措施,实现个性化教育矫治,避免这部分未成年人陷入“ 养猪困局”。

    同时,针对未成年被害人尤其是性侵害案件中被害人因重复询问受到“ 二次伤害” 的问题,推动“ 一站式” 询问救助办案区建设,目前已建成 13 处“一站式”办案场所。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为 391 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向576 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为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 217.5万元。

    预防先行,建立多方联动机制

    犯罪预防是未检工作的重要职责,全省检察机关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和被侵害的可能。

    “ 下一步,我们将与有需要的部门合作共用,或向全体市民免费开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源,更好发挥少年司法‘发动机’作用,扛起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鲍峰说。全省检察机关现已建成省市县三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37个,已接待参观学生超过 100万人次。

    此外,检察机关与团省委签署《 关于构建山东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配合,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推动相关司法部门在证据收集与移送、法律适用、观护帮教等制度上达成共识。并于今年与省妇联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构建线索移送、快速处置、及时反馈的联动机制。冯欣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