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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王磊:

    截至 2018 年 11月 21 日,王磊尚欠我行借款本金和利息共计 250801.36元(大写:贰拾伍万零捌佰零壹元叁角陆分 )及利息罚息等未偿还,该笔借款是王磊用于购买房屋的,周均芝为王磊的妻子,因此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等所有费用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我行与边加夫(身份证号:371425197310028179)于2018 年11月 21日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已将上述债权本息、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从权利全部转让给边加夫,债权转让款已支付,该《 债权转让协议》已生效。现将该债权转让事宜通知你们,请你们自我行送达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即对你们发生法律效力,你们应向边加夫履行偿还义务。

    债权受让人的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娟,13969076575

    特此通知。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无影山东路支行

    2020年 4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