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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着力强化检委会集体学习

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创优

    本报讯 4月9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主持检委会集体学习,认真学习最高检《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和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最高检《 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是首次针对案件质量建立的一套指标体系。全省各级院、各部门要采取业务条线会、专题培训、座谈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细化优化我省各项业务评价指标,建立业务数据质量责任制,将案件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纳入业绩考核评价,加强检务管理体系建设和检察官业务素能建设,努力推动山东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创优。

    会议强调,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于强化检察机关的主导责任,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具有重大意义。全省检察机关要增强做好补充侦查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及时研究制定补充侦查工作实施细则,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等机制,及时跟进、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指导性强、有山东检察特色的制度性成果。刘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