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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20年4月13日

    胡燕婷、王治华: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保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对胡顺兴在AA17100062CCX号《 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所负债务承担清偿责任;2.判令胡顺兴名下遗产用于清偿其在AA17100062CCX号《 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所负债务;3.本案相关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山东招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与你,刘济新,刘维杰,周建序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202 民初18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文如下:一、被告刘济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本金1494523.15元及截至2014年 12月29日的利息354606.41元、滞纳金9999.98元;二、被告刘济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以本金1494523.15元为基数,自2014年12月30日至2019年8月 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三、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本判决上述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8633 元,由被告刘济新负担。公告送达费 1500 元,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佳元水产(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绿丰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长融和银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曹生政、纪淑媛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202民初32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卡卡世界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复华文商产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励德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卡卡世界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复华文商产业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9)鲁0202 民初82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青岛卡卡世界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青岛励德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款余额94976 元,并支付自2018年8月1日起至付款之日止以9497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 计算的违约金;二、青岛卡卡世界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青岛励德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 9000 元;三、复华文商产业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偿付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明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周松林:原告王萍、原告王环诉被告明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周松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9)鲁0202民初76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青岛明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周松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萍、王环偿还借款本金331505.26 元、截至2019年8月30日的利息173688.87元(本金及利息计算详见附表),以及自2019年8月3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借款本金331505.26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日息0.17‰ 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 9547元、公告费 1350元,由被告青岛明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周松林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岳翠明、青岛简财利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岩与你们姓名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0202民初57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友民、方茂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与你等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202民初80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1.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款及自2018年10月30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以 120200元为基数,自2018年 10月30日起至2019年8月 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两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贾学飞:本院受理原告郭中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285 民初74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高鹏:本院受理原告刘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案号为(2019)鲁0285民初 7111 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格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王平:本院受理的(2020)鲁0285 民初590号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河头店支行南岚分理处诉周忠慧、王建玲、王平、王明波、王世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河头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润达信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国生与你单位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鲁0285 民初896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沽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徐伟: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艳花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9)鲁0285 民初111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日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刘正钦、蔡兵兵:本院受理原告宋津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刘正钦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宋津宇借款利息。(自2018年1月20 日起,以借款本金 143 347.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 向原告支付利息,直至本金还清为止。)被告蔡兵兵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蔡兵兵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刘正钦追偿。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81民初54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在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宋叶家:本院受理李善强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适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0281民初70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你支付原告李善强欠款29 000元及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铺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赵元洪:本院受理王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聚盛德木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诉你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 (2020)鲁0281行审35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如下:对胶人社监罚字[2019]第 001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优赞未来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本院受理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诉你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 (2020)鲁0281行审36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如下:对胶人社监理字[2019]第 003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顺纺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诉你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鲁0281 行审65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如下:对胶环罚字[2019]第09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孙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胶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薛鹏:本院受理刘欢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已经通过公告送达向你们送达 (2019)鲁0281民初927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刘欢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胶州市人民法院

    刘艳艳、衣华凯:我院受理原告王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李哥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刘桂芝、青岛领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优:我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阜安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李哥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秋娥、张忠浦、孟月琴:我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阜安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 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李哥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崔东淑、青岛领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朴贤:我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阜安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李哥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领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顺姬、元春变:我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阜安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 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李哥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宪青、青岛丰汇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万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青岛永平发达经贸有限公司(原青岛神州合志经贸有限公司)与张宪青、青岛丰汇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万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281执2030号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2014)青金商初字第316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青岛万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建设路7号万通花苑小区第16号楼(1、2、3、4、5、6、7、8、9、10、11、12、13、14、15、16、18)车库、第 24 号楼(1、2、3、5、6、7、8、9、10、11、12、13、14、15、16、18)车库、第38号楼(3、4、5、6、7、8、9、10、11、12、13、14、15、16、18、20、24)车库、第39号楼(1、2、3、4、5、6、7、8、10、11、12、13、14、15、16、17、18、19、20、21)车库、第40 号楼(11、12、13、14、15、16、17、18)车库、第42号楼(2、3、4、5、6)车库、第43号楼(7、9、19、20、23、24)车库,以上共计89个车库进行评估拍卖。

    胶州市人民法院

    邹城市煤建工程有限公司、沈文静: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9)鲁0212民初51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骥、青岛利浩置业有限公司: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法,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财产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曲效宁: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法,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财产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乔四勤、青岛龙鹏达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许俊松诉你们及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第15 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搜石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市崂山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诉被执行人你不服强制查封财产决定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 (2020)鲁0212行审2 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琴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市崂山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诉被执行人你不服强制查封财产决定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 (2020)鲁0212行审3 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朱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0212 民初5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付志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0212 民初53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林国华、张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12民初54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云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0212 民初54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姚春爱、卢永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12民初53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云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0212 民初54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韩立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0212 民初537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韩红社: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0212民初370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孙民功  秦建丽: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申请执行秦建丽、孙民功纠纷一案,本院委托山东弘裕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青岛市市南区燕儿岛路17号 4 号楼2 单元1301户房屋进行价格评估。评估市场价值为3651201元。现依法向你送达鲁弘估字(2019)第 646号评估报告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满次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对该房产进行公开拍卖。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大连隆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李隆城、于书茵、刘红、郝继彬、大连隆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闪电营销策划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市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诉被执行人你行政处罚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 0212行审9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巍诉你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法向你公司送达,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孙奎江、李海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 0212 民初62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景芳、青岛正商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12民初 62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徐心雨:本院受理青岛地铁华润置地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9)鲁0212 民初48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海屏:本院受理原告纪玉成诉你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第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孙凡龙:本院受理原告张耕鸣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0212民初12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荣珍、王晓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嘉兴云堃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王荣珍、王晓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3月15日作出的(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763号民事判决书及2018年8月20日作出的(2018)鲁0212 执异76 号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6年11月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6年11月8日立案执行。因你未能履行上述判决书,本院依法对保全查封并抵押给申请执行人的王荣珍名下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兴阳路743号 5号楼网点1101 房产一套进行委托评估。经青岛衡元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该房屋的评估价值为单价人民币8847元/平方米,房地产总价值为人民币1194787元(详见评估报告)。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依法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变卖上述财产。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基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德茂工贸实业有限公司起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元才: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诉被执行人你行政处罚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0212行审45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朱培元、朱培宗、刘冬蕊、青岛冰海源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曲延江起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0212民初42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起鹏:本院受理原告张腾云诉被告王起鹏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 分在本院第16 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付翠花、王明珠: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未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吴恩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0212民初95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艳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0212民初94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韩明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0212民初95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陈清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0212民初95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罗欢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0212民初9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田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12民初920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菲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12民初948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孙奉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12民初953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高风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12民初96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庞玉芝: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12民初95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中标联评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杨玉波:原告冯瑞雪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法,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时东正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辰诉你理财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周庆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212民初 2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孙广泽:本院受理原告朱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0212民初 45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南常青、辛海静:本院受理原告王舒扬诉你们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红妍、青岛金大地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奥凯机械冲压有限公司诉被告刘红妍以及第三人青岛金大地实业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旗联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高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未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绿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王健、周爱梅:本院受理原告徐茂兰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0212 民初304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绿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王健、周爱梅:本院受理原告曲瑞琴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0212 民初304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日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及孙兴军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官猛、孙玉兰:本院受理原告刘蕾蕾与你们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0283民初9838号查封裁定、财产清单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到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苏升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保全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平度市人民法院同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尹晓波:本院受理原告于蓬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平度市人民法院同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度市人民法院

    庞磊:本院受理上诉人山东长城建设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桓台县顺吉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庞磊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0)鲁03民终1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洪星、解方霞:本院受理你、国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两被上诉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3民终4441号民事判决书。请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四庭领取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邹凤梅:本院受理上诉人邹宗干、邹风云与被上诉人巩同敏、原审被告邹曼云、邹凤梅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驳回被上诉人巩同敏的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03民终393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太明:本院受理原告郭德孝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果里法庭(桓台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孙东德:申请执行人张业森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鲁0321执51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之一、之二。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桓台县人民法院

    韩祥忠、韩祥峰、刘宗文:本院依法受理原告边红芹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邱才波:本院受理原告刘会来诉被告邱才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桥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沈博、解清:本院依法受理原告郭强诉被告杨开亮、解韬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执法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成树栋:本院受理郭亮诉张伟、成树栋、成霞买卖合同纠纷的一案的再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305 民再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0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薛忠泉、耿玉萍:本院受理原告胡静诉被告薛忠泉、耿玉萍、李淑芹、张奎军,第三人邵敏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305 民初 9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稷下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孙建新:本院受理原告麻增远与被告麻新华、孙建新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9)鲁0302民初39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五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陈冲: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105 民初53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徐波: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105 民初53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孟现明、焦广斌: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蓝海传动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孟现明、焦广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0)鲁0105 民初1553 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楼206 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张一贵: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瑞佳与被执行人张一贵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鲁0105执 2471 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执行裁定书主要载明,经查,张一贵有银行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冻结被执行人张一贵的银行存款37929万元。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李守宏、活力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博泉物资有限公司、淄博活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宋述峰、李太国、李守宏、淄博启迪物业有限公司、活力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1 民初3350号民事判决书和(2019)鲁01民初335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良沃商贸有限公司、济南稼良商贸有限公司 、 济 南 万 宁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 褚 胜 利(370982197509264674)吕绍慧(370682198009245029)、张佃新(37982196802035892)褚万军(370982196805295868):本院执行的济南良沃商贸有限公司与济南稼良商贸有限公司、济南万宁商贸有限公司、褚胜利、吕绍慧、张佃新、褚万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济南稼良商贸有限公司、济南万宁商贸有限公司、褚胜利、吕绍慧、张新、褚万军拒不履行本院(2018)鲁0103 民初1012 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查封了吕绍慧名下的坐落于济南市天桥区明湖西路 303号4号楼4-602 室房产进行价值评估。房产评估价值为:3035541.33 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济南稼良商贸有限公 司 、济 南 万 宁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褚 胜 利(370982197509264674)、吕绍慧 (370682198009245029)张佃新 (370982196802035892)、褚万军(370982196805295868)公告送达责令履行通知书、拍卖裁定书、评估报告书,向济南良沃商贸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拍卖裁定书、评估报告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评估报告异议期和责令履行期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对该房产进行拍卖。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翠荣: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赢时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102 民初 6659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淄博和盛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耀微玻璃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青北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山东永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帅雪忠、侯岁:本院受理原告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山东丽村热电有限公司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民初 249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就(2018)鲁01 民初2495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万宁商贸有限公司、褚胜利、吕绍慧、褚长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济南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济南万宁商贸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济南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追加褚胜利、吕绍慧、褚长征为本案的被执行人,限你们(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听证通知书,并定于 2020年6月 17 日上午9时00 分,在本院6楼执行局第36号法庭举行听证,逾期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辉、贾维娟:本院受理原告刘振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125 民初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崔寨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刘辉、贾维娟:本院受理原告刘德勇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125 民初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崔寨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李兴娜:本院受理的原告林婷诉被告田宾、李兴娜退伙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本院作出的(2020)鲁1322 民初 757号民事判决书已送达各方当事人,因被告田宾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郯城县人民法院

    段庆龙、倪迎花:本院执行的黄立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22执996 号执行裁定书、临金房评字[2020]第038 号资产评估报告,自本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资产评估报告有异议,可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自本公告期届满后次日起3日内,请你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拍卖段庆龙所有的登记在倪迎花名下的位于郯城县北环路 161 号尚城嘉苑5号楼2 单元的12号储藏室。

    郯城县人民法院

    付庆艳:原告付现玉、孙广兰诉被告李中侠及第三人付庆艳、王景新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9)鲁1322民初266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郯城县人民法院

    李兴娜:本院受理原告林婷诉被告田宾、李兴娜退伙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 1322 民初7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郯城县人民法院

    刘飞(公民身份号码:372833197901135438):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刘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 (2020)鲁 1329 民初93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沭县人民法院

    李轩:本院受理原告王学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1329民初1209号案中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临沭县人民法院

    临沭峰源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孙希剑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不能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鲁 1329 民初14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解除原被告之间的车库买卖合同;被告返还原告购买车库款67684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4316 元。诉讼费 1492.1元,评估费3000元,均由被告负担。现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沭县人民法院

    临沭县瓯龙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与被告闫家杰、王广凡、朱孟欣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1329民初1389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9时(法定节假日则顺延)在临沭县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临沭县人民法院

    刘明社: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统言与被执行人姜道维、李欣、刘明社、卢海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8)鲁1329执 405号,本院立案执行后,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鲁兴诚房估(2019)司字第532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书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重新申请评估则视为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临沭县人民法院

    张玲(371329198807103925):本院受理原告付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 (2020)鲁1329民初 1464 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书面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本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临沭县人民法院

    赵文杰、姚朋芹: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705民初24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姜明川、宋红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8)鲁 0705民初289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山东志广天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山东志广天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夏树仁诉你们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705 民初5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赵丹丹、李耀起、山东家豪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德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0705民初 8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刘海英: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瑞虹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9)鲁0705民初10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代卫平、李艳: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瑞虹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9)鲁0705民初12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张洋: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瑞虹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0705民初13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张海勐: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瑞虹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9)鲁0705民初13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张世海、窦学梅: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瑞虹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9)鲁0705 民初13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齐海波、邹玉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新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9)鲁0705民初14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孙建军、曹振蕾、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9)鲁0705民初14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赵红旗:本院受理孙荣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0)鲁0705民初87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孟祥辉、孟庆英: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九龙山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0705民初20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伦华丰: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瑞虹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705民初 231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纪荣剑: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瑞虹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705民初 231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陈永、相凤芹: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瑞虹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0705民初23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王刚:本院受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0705民初238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杨晓梅:本院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潍坊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0705民初23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杨景梅、张志忠、山东龙楷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山东天翔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九龙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0705 民初244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王宪政: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9)鲁0705民初25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李江朋:本院受理阳光环球(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705民初865 号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郭杰:本院受理阳光环球(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705民初866 号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6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诸城仕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诸城万安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姜德林、刘建花、徐存孟、沈成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民终55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文斌、济南旅顺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商河县长途汽车总站、商河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与被申请人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再审申请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传票及再审申请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何忠德: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丁国建与被申请人潍坊百汇大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民事再审申请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传票及民事再审申请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丽娟:本院受理上诉人潘小川与被上诉人陈小亮、原审第三人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传票,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下午两点(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兴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付振华、葛宝升、李昌:上诉人武志伟就(2019)鲁0791民初 102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磊:本院受理上诉人牟建敏与被上诉人解继光、李磊、解丽娜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一、撤销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鲁0791 民初415号民事判决;二、驳回解继光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 100 元,由解继光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 100元,由解继光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7民终121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