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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催收公告

    借款人:王磊;担保人:泰安恒泽钢铁有限公司、泰安市彤泽商贸有限公司、肥城市三联家电有限公司、肥城市盛世佳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山东恒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张素伟、孙国旺、王启刚、孙淑玲。贵司(个人 )在我行的借款(担保 )贷款本金壹佰万元整(目前余额人民币叁拾肆万捌仟元整)及利息等(欠息金额以我行会计部门计算为准),贷款期限:2016 年 3 月 23 日至2019年 3 月18日)已逾期,现我行以公告形式催收,请借款人筹措资金偿还我行本金及利息等或由保证人向我行承担担保责任。

    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020年 3 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