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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

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同推进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和省委通知要求,近日,省检察院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用心用力抓好疫情防控、维护稳定和各项检察工作,为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后胜利贡献检察力量。

    《通知》指出,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正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到了最为关键的时刻。尤其随着节后返工潮、返学潮的到来,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稍有松懈麻痹就可能带来无法估量的严重后果。

    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切实增强“ 四个意识” 、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对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用心用力抓好疫情防控、维护稳定和各项检察工作,为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后胜利贡献检察力量。

    《通知》强调,坚决盯紧抓牢,全力做好检察机关自身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对疫情紧急处置办法》,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每日“零报告”等制度,深入了解检察人员及家属是否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的情况,协助支持有关防疫部门开展工作。

    细致开展疫情筛查,做好春节期间从外省返回的检察人员及家属的安全防范工作,按照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求进行登记、观察和隔离等。

    加强对办公区、宿舍区、接访场所、食堂、电梯等定期消毒,做到无死角、全覆盖。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信访接待、案件受理等各项措施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

    严格门禁管理,对进入人员进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逐一排查,并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减少外出办公、办案和集中培训,避免大规模集体性活动,降低疫情传播可能性。

    充分发挥检察新媒体作用,加强对健康理念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科学预防知识和各项防控措施,促进提高检察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疫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时刻不忘党员、检察官和检察干部身份,自觉执行党委、政府和本单位部署的各项防疫举措,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引导群众,自觉做到为党分忧、为国解难、为民出力。

    《通知》要求,充分履职尽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严格落实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从严从快批捕起诉13种刑事案件,重点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制售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犯罪行为,干扰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妨害公务等犯罪行为,维护防疫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密切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络,对涉疫情重大刑事案件,积极、主动、及时了解有关情况,提前介入,引导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立足检察职能,及时排查研判检察环节各类涉疫情苗头隐患,迅速有效疏导化解,防止各类矛盾风险汇聚叠加。

    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自觉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统一调度安排,积极参与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尽最大努力推进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强调,注重统筹协调,确保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同步抓紧抓好。在全力以赴防控疫情的同时,必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不能停、不能等、不能拖。

    各级院党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掌握检察机关疫情防控、维护稳定、司法办案等情况,密切跟踪、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统筹协调疫情防控和日常检察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省检察院党组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项检察工作的谋划和部署,积极作为,争取主动,推进“ 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

    要保持务实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

    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不敢担当、作风漂浮、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依纪依法严格追责、严肃查处。 王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