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要闻 第一版

办案“五性”释“中国之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回答了“坚持什么和巩固什么、发展什么和完善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是“中国之治”的庄严宣告。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要把学习贯彻活动全面融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充分协调发展,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体现检察担当。

    牢牢把握办案的政治性,坚持党的领导。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 深刻认识“ 中国之治” 的本质特征和巨大优势,坚定制度自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握办案工作的政治方向,通过办案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为党打牢执政基础。坚持院党组对办案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好带有政治敏感性的问题,用政治意识处理好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扛起推进、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责任。

    牢牢把握办案的社会性,主动服务大局。检察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要找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的切入点,办案想到发展,办案想到稳定,办案想到和谐,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贡献检察力量。

    牢牢把握办案的人民性,践行司法为民。始终秉持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履职尽责。“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把办案的落脚点放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上。办案过程中,最大限度地考虑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因素,将法治的温暖、社会的温情,送到群众心坎上。在惩恶扬善过程中赢得民心,当群众心中的贴心人、群众冷暖的操心人。

    牢牢把握办案的监督性,全面履行职能。坚持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 推动刑事检察、 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探索完善法律监督的制度规范,积极尝试监督事项的案件化办理,捕诉一体,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把检察官的主导责任扛在肩上。

    牢牢把握办案的判断性,维护公平正义。“公正不公正,自己心里最明白”。培树公正意识,让客观公正在思想灵魂深处扎根。把好公正尺度,端平适用法律标准,端平采信证据标准,端平自由裁量标准。无论“大案”还是“小案”,做到精准、极致。平和理性文明执法,通过每一起案件的办理,塑造公平正义的化身。要通过检务公开、案件质量评查、阶段性总结等手段,促进规范执法。既追诉犯罪,又保护无辜,做一名公道严谨的检察官。

    牢牢把握办案的调节性,参与社会治理。 惩罚犯罪是治标,整治犯罪滋生的环境、条件才是治本之策。着力解决结案了事、治标不治本、重法律效果轻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等问题。 要依托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服务“ 三大攻坚战” ,深入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法治营商环境。要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做好类案分析,完善预防和化解矛盾机制,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积极打造“枫桥经验”检察版。既做好规定动作,又做好自选动作,做一名站位高远的检察官。

    枣庄市检察院检察长  张敬艳深入学习贯彻

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