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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三)

    《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的出台,是我省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载体,对于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深入推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提供了强大助力。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后,山东省检察机关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反腐败工作大局,成立“第三检察部”,对内称“职务犯罪检察部”,专门负责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具体职责包括负责省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和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申诉案件等,为反腐败斗争积极发挥检察作用。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重大改革措施深入推进的时代背景下,随着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对检察机关的职责任务、法律监督措施、检察权运行方式不断充实、丰富、完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面临着更新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增强法律监督刚性,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等一系列重大挑战。《决议》及时有力地提供了可靠保障,对全省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职务犯罪检察部成立以来,积极探索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切实加强与监察机关的配合制约,严把案件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下一步,将以贯彻落实《决议》为契机,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深化与监察机关的衔接配合。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等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监察委员会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保证每个办案环节都有章可循。

    严格确保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对标“以审判为中心”的标准要求,积极开展类案分析,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力求把疑难复杂案件办成指导性案例,把大要案办成“精品案”“样板案”,最大限度实现“三个效果”统一。

    全面推进职务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司法部门深入沟通,明确职务犯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条件,规范适用程序,加大适用力度,充分履行检察机关主导责任。

    不断提升法律监督素质能力。有针对性地强知识弱项、补能力短板,建立听庭观摩常态化机制,创新培训方式,强化实战练兵,不断提升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推动全省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整体提升。

解读五:

《决议》为深入推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提供强力支撑

    省检察院第三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