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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件刑案25分钟办结

德州德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没想到,仅25分钟就办结了12起案子,太高效了。”近日,德州市德城区因酒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该区检察院起诉的李某,拿到判决书后对高效的办案节奏颇感意外。

    近日,德城区检察院依法将11 件危险驾驶案、1件盗窃案向区法院提起公诉,由于12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在案件庭审中,12 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仅用时 25分钟,法院采纳公诉人提出的精准量刑建议,当庭宣判。

    据了解,从检察院受案、起诉、开庭到法院判决,按照以往办案程序,需要用时一个多月,而现在只用了短短10天。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在庭审环节中,12 起刑事案件仅用时25 分钟。这得益于德城区检察院与法院、公安、司法局联合会签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实施细则》(下称《细则》)。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德城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崔吉凤介绍。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该院及时与法院、公安、司法进行协商沟通,在反复讨论修改的基础上,联合会签了《细则》。

    崔吉凤介绍说,《细则》既划定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的范围、适用速裁程序案件的范围,又规定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个环节启动程序、办案期限和操作流程,同时对值班律师制度、社区矫正社会调查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该细则的规定,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办案期限明显缩短。

    据悉,在办案中,该院注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自愿原则,办案人承办案件后,对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被告人对犯罪事实和定性无异议,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人第一时间就案件诉讼程序、法律适用、律师介入、量刑标准等关键点向被告人人进行说明,让其充分了解认罪认罚后的诉讼情况,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被告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适用程序的,该院和司法局联系,由司法局派出值班律师,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12名被告人在德城区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内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值班律师也签署了自己的名字,证明12人已阅读《认罪认罚具结书》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系自愿签署具结书。随后,检察官在起诉书中写明了12 名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情况,提出了量刑建议,与《具结书》一起移送至德城区法院。

    案件诉至法院后。检法双方在开庭前多次就庭审程序进行了沟通,“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可以简省,公诉人简述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被告人最后陈述等,这些必须走到位。我们就很多细节进行了反复协商。”崔吉凤说。

    据了解,目前,该检察院已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涉嫌危险驾驶罪、 盗窃罪、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 4种罪名的刑事案件。“平均办案周期缩短20天,与普通办案流程相比,办案效率大大提高,犯罪嫌疑人羁押时间大大缩短。”德城区检察院检察长戴志军说,“这对于国家节约司法资源,对于办案机关减轻办案负担,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服法,回归社会,都有重大的意义。”

    高忠祥  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