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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聚共识,再鼓斗志,再添干劲

不断把新时代山东检察工作推向前进

    7月31 日,全省检察长研讨班在济南举行,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和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省检察院检察长陈勇出席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加固底板,补齐短板,拉长长板,不断把新时代山东检察工作推向前进。

    政治建设方面

    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取得实效。要聚焦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

    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重点任务部署,以及省院党组具体安排,只要定下来,各地各部门都必须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不能故意搞变通、作选择!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执行不严格的地方,省院将点名道姓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将严肃问责追责。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院党组要敢于担当负责,善于开展工作,确保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安全。

    服务大局方面

    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办案质量、确保办案效率、确保监督力度。

    更加精准有效服务保障我省“八大战略布局”。全省检察机关要在精准服务上多下功夫,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探索推行“一地一策”,编写发布典型案例。

    加强民营经济平等保护。要主动出击、大力拓展监督线索来源渠道。对专项活动和办案中发现的以刑事手段插手民营经济纠纷案件,要敢于较真、坚决纠正;对于涉民营企业家的羁押案件,要每案必审,能不羁押的尽量不羁押。同时,要健全完善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

    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 近期,省院与省监委就提前介入、指定管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赃款赃物追缴等重点问题进行了专门会商,积极研究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相关文件将尽快下发,各地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方面

    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制度优势。要避免“表面捕诉一体、实际各管一摊”和“片面强调办案、忽视诉讼监督”两种情况。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迅速统一认识。同时要强化不捕不诉案件复议复核的内部制约。

    着力解决刑事诉讼主导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执行中的新问题。积极争取公安机关从立案侦查阶段就进行案件分流,为后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审判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创造便利,推动相关案件一开始就走上“快车道”。

    更好发挥“驻”的便利与“巡”的优势。关于特赦的问题,要按照全国特赦实施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的要求,加强全程、同步监督,加强协作配合和请示报告。

    推动民事检察真正立起来、强起来。要抓紧构建全省三级院各有侧重、协作高效、全面履职的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格局。要扎实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迅速采取行动。要探索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要抓住监督办案这个中心,着力加强行政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厘清不同层级院的职责范围、案源渠道、监督方式、监督机制,多办案件、多出成果。省院、市级院要探索实行行政检察白皮书,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机关执法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等深入分析,适时呈报党委、政府等有关部门。

    确保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行稳致远。要继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守护海洋”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利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映的问题线索,力争起诉一批案件。

    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强化未检队伍专业队队建设。抓实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试点,提升未检工作社会化水平。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力争形成更多可借鉴、可复制的山东经验。做好领导干部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从中小学校向技术学校、职业中专等延伸,提升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