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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女士的“ 烦心事”了了

    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在履行控告申诉检察职责中,时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揉入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化作春风细雨滋润来访群众焦虑的心,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赢得群众赞誉。

    六月初的一天,一位信访人来到历下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这位女士告诉值班的控申检察干警,她姓许,这次来历下区检察院是为了一件“烦心事”。

    原来从前一段时间开始,许女士在某银行开设的存款账户不知什么原因受到了转取款等方面的种种限制,已经不能正常使用,给生活、工作各方面都带来了影响。于是她向该银行的济南分行反映情况,得到的回复是,许女士在该分行的存款账户曾在两年前被历下区检察院查询过,其本人的账户已被列为重点关注账户,所以转款、取款等行为才会受到限制。许女士想要恢复自己银行账户的正常使用,于是上访至历下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检察机关根据案件需要查询相关人员的存款情况系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权利,我们对许女士的该银行账户进行查询是合法的。但并未对该账户存款冻结、划扣,该账户转取款受限制应该不是检察机关的问题。我们虽然不清楚银行为什么对其账户的转取款进行限制,检察机关也没有权利干涉银行对存款人账户的管理行为,但可以帮她去调查了解一下有关情况,并帮助协调解决这个问题。”对于许女士提出的该检察院和该银行济南分行沟通并取消对其银行账户的转取款权利限制的要求,控申科检察干警回复。

    为了解决许女士的这件“烦心事”,崔明贤主任带领办案干警来到许女士账户所属的该银行济南分行,找到该分行法务部门负责人和管理存款账户部门负责人了解了有关情况。没想到该分行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许女士的这件事情,他们也无能为力,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该分行拿出了总行的有关文件向办案干警解释:“为落实国家有关反洗钱政策,总行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将所有被司法机关调查过的存款账户均列入黑名单,对存款人的转取款行为进行限制。”许女士的账户正是因为有被司法机关调查过的记录,所以才对其进行了限制。此项规定是银行总行制定的,他们分行无权对许女士的账户进行解除限制。

    了解到大致情况后,办案干警向分行工作人员指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司法机关仅只是查询存款人的账户,并未进一步采取冻结或其他措施,银行就将该账户列入黑名单并对存款人权利进行限制,这不但打击面过大,还有侵犯存款人合法权益之嫌,况且这样做也容易造成该行存款客户流失的不利后果。考虑到该分行的权限限制,办案干警建议其向该银行总行进行反映,解决许女士反映的问题。同时,也希望能将检察机关的建议反馈给总行,依法对相关文件规定进行修改或是具体情况作变通执行。

    该分行就此事迅速向总行作了汇报,并于次日便根据总行指示解除了许女士的转取款权利限制。许女士的银行账户恢复正常了,“烦心事”也就解决了,她对该检察院控申干警们尽心尽力为群众服务的工作态度表示非常赞赏和感激。不但如此,该银行总行对该检察院提出的意见建议极为重视,对相关规定也迅速做了修改。

    一件群众的“烦心事”,也是控告申诉检察干警的“心上事”。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指出,为老百姓办操心事、 烦心事、揪心事、就是检察机关的初心和使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历下检察永远在路上。

    历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