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检察专刊 第二版

见到病重母亲︐嫌疑人眼里满含泪水

一次特殊﹃亲情会见﹄

    “儿啊,你最近在里面怎么样?你不用担心妈妈的身体,在家有你爸、你弟照顾我,你在里面一定要好好反省,配合查案,我们都等着你早日回家!”“妈,我在看守所挺好的,不用担心,我会积极配合,争取宽大处理,早日回去孝敬您老的!”

    这是 6月25 日下午,在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黄瑞峰检察官与淄博市看守所民警的陪同下,对关押在淄博市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李甲准许其与母亲通过视频对话方式进行的一次特殊的“亲情会见” 。

    检察官在办理本案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李甲的母亲身患癌症,病情已进入重症晚期,随时都有去世的可能。李甲想见母亲一面,于是提出了会见母亲的申请。出于温情司法的考虑,检察官对李甲的请求十分重视,在认真阅卷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李甲自愿认罪认罚。在此前提下,向有关领导汇报批准后,又与市看守所积极沟通,在对会见细节充分讨论、协调一致的情况下,最终让犯罪嫌疑人李甲与其母亲通过视频会见3分钟。

    视频会见过程中,李甲始终满脸愧疚,李母脸上则满怀关切,两人相互安慰,说了许多家事。李母一再叮嘱李甲要认清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争取早日回家重新做人,李母及其亲属还对检察官安排会见一再表示感谢。李甲倒是没有和承办检察官多说话,也没有说感谢的话,但当李甲结束会见返回监室,回头和承办检察官告别的那一刻,人们清晰地看到李甲的双眼里满含着泪水……

    承办案件检察官黄瑞峰说:“法律条文是冰冷的,但司法是可以有温度的。为做好犯罪矫治工作,在检察环节安排“亲情会见”,是温情司法的有益探索和尝试。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亲情会见”,将法律的教化与亲情的关怀相结合,以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犯罪嫌疑人的目的。今后我们将逐渐完善这一制度,力争“亲情会见”制度更加人性化、法治化,努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陈长生  黄瑞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