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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无证倒卖汽油获刑

    众所周知,汽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为了保证民众安全,国家实行许可经营。但是有人利欲熏心,偷偷干起了倒卖汽油的勾当。6月6 日,由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李家强非法经营案宣判,被告人李家强自愿认罪,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4万元,李家强当庭服判。

    2018年9 月至11 月,李家强在未取得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东营购进汽油储存在家中,后以每升5 元左右的价格向他人批发销售。截至案发,李家强共销售汽油1121 桶,销售金额人民币 155305元。公安机关在其家中查扣尚未销售的汽油2桶。

    销售汽油国家实行许可制度,需要同时具备营业执照和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但因成品油批发、零售价格差距大,一些挣钱不要命的不法分子,罔顾自己和周围群众的生命安全,无照无证地做起了倒卖汽油的生意。殊不知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私自从事汽油买卖不但触犯刑律,也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吕秀丽  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