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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检察院

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

    “民法的渊源,又称民法的法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来源或表现形式。我国民法的渊源主要是指国家有关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有关民事的规范性文件。……”6月5日,在单县检察院大会议室里,该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国建正在为全体干警授课,授课的题目是《民法总则的理解与适用》。

    在课堂上,张国建结合自己多年来的办案经验,以PPT 讲解的形式,重点围绕民法典的渊源、变迁、条文的理解和适用范围,做了详尽系统地讲解。授课结合丰富的民事经济活动事例、案例,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剖析法条的丰富内涵。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

    “听了副检察长的一番细致讲解,让我更加了解了民法总则的适用范围,找准了法条重点,理清了办案思路。”授课结束后,干警们分别从各自的角度,分享交流了自己的观点。培训活动获得了干警的一致好评。“业务迷茫时,‘身边的教师’及时为我们解开了谜团,进一步提升丰富了我们干警们的业务素养和能力,‘检察官教检察官’培训活动真好!”

    干警一致认为“检察官教检察官”培训活动为部门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提供了一个良好机会,同时也畅通了部门之间信息传递和协调配合的沟通渠道,希望今后多开展类似的培训活动。冯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