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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检察官的“刚”与“柔”

—记“全国模范检察官”时钧宇

    一名平凡的女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 27年来,她严格执法,恪守公平正义,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100余起,协助办理案件3000余起,无一差错;面对失足少年,她用母性的关怀抚慰他们受伤的心灵,被亲切地称为“检察官妈妈”。她,就是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公诉二科科长时钧宇。

    凛凛正气,守卫公平正义

    2005年8月,在查办王某黑恶势力团伙案件时,时钧宇发现王某的罪证需要补查。听闻风声的王某亲属带着一张空调提货单和一沓厚厚的钞票出现在时钧宇的面前,“在我眼中,只有事实和法律,没有金钱。”来人的意图很明显,时钧宇的拒绝也很干脆。随后,“小心点”、“给自己留条后路”之类的威胁短信接踵而来,但时钧宇一如既往地搜集证据,寻访知情群众,最终带着补查的30余份材料和新挖出的3 条漏罪,将王某送上了审判席。

    时钧宇办理过在枣庄轰动一时的关某杀人焚尸案,案值3 亿元、涉案人员多达900 余人的武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长崔某受贿大案,追诉过枣庄市首例妨碍证人作证案,通过指纹鉴定避免了对赵某盗窃案的错诉……在她的眼中,案件没有大小、轻重之分,查明案件事实,还原法律真相,不枉不纵才是她的目的。她严谨、细致、客观、公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和信任,也得到了众多法官、 检察官、律师等业界同仁的认可和赞同。

    春风化雨,挽救迷途少女

    面对气焰嚣张的不法分子,时钧宇凛凛正气,但对于因一时糊涂、误入迷途的青少年,她却化作善良使者,带领他们走出命运的羁绊。 为切实达到教育挽救的目的,用活宽严相济的法律政策。2001年,时钧宇在省内首创了不起诉听证制度及不起诉帮教制度,李某就是这两项制度的首位获益者。当年,时钧宇在办理李某窝藏案时,发现李某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而且尚未成年,如果起诉到法院,可能毁了这个女孩子的美好前程,她决心要挽救这个迷途少女。一方面,她深入浅出地宣讲法律,帮其明辨是非,真诚悔罪;另一方面,她一次次地忍冷脸、听怪话,以真诚和坚持打动了李某离异多年、反目成仇的父母,说服他们共同承担帮教孩子的责任。帮教期满,李某要去南京发展,临别前,她满含感激之泪,搂住时钧宇的脖子说:“检察官姐姐,我永远也忘不了您!”(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