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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交通肇事致两人死亡不顾伤者弃车逃逸罪加一等

    酒后罔顾国法开车上路,交通肇事酿成惨剧致两人死亡,其中一名死者是九个月大的婴儿。发生车祸后,肇事者没有积极救治伤者,而是害怕酒驾承担法律责任,害怕保险公司拒保,选择弃车逃逸。3月28 日,由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案被告人于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2018年10月11 日,于某的大哥买了辆新车,于某开车去参加庆祝酒宴。席间,于某喝了四五杯啤酒。喝到晚上9点左右散席,于某觉得自己喝得不多,就报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因为晚上没有什么车,于某将车开得飞快,当沿营流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供电所附近时,因为道路旁边有一些反光锥,于某就左拐至对向车道,当时对向车道有一辆来车,但离得还有段距离,于某本想踩刹车减减速,但酒后将油门当成刹车,车辆一下子失去控制,和对向来车发生了猛烈地碰撞。

    被于某撞的车里是一家四口,刚刚带孩子去医院看病回家。车祸造成男主人和一名九个月大的男婴当场死亡,女主人和另一名男孩多处骨折。于某自己只有轻微擦伤,他想到自己酒后驾车后果严重,吓得弃车逃走了。于某找到自己的大哥和姐夫,三人商量着先醒醒酒,等到凌晨3点感觉酒醒的差不多的时候,打 110报警投案,以为这样可以躲避酒驾处罚。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侦查机关很快查清案件事实。 于某酒后驾车肇事致两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因其在事故发生后逃逸,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吕秀丽  苏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