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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岗位 新挑战

—记潍坊市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寇文倩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简称“未检工作”)是以未成年人这一特殊主体为对象建立起来的检察业务类别,在司法理念、内在规律、职责任务、诉讼程序等方面与成年人司法相比有着特殊性。未检工作实行“捕、诉、监、防、帮”一体化工作机制,贯彻国家对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这就要求未检检察官不仅要精通业务,还要学习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具备司法保护能力、 教育感化能力、 犯罪预防能力,真正实现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全面综合保护。

    在从事未检工作之前,寇文倩已经从事过6 年公诉工作和9年侦监工作,具有相当丰富的检察业务工作经验。但对寇文倩来说,从事未检工作对自己来说是一项新挑战,不仅要继续之前的“老本行”,还要练就一身“新本领”。近日,笔者走进潍坊市检察院,感受了寇文倩平凡而又“特殊”的一天。

    学习与实践

    周一早上,每周的例会开始了,大家总结了上周的工作,主动认领了本周工作任务。寇文倩才刚刚结束为期10 天的“全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心理咨询沙盘技能培训暨未检业务培训”,她在会上跟大家交流了自己参加培训的情况,特别就沙盘疗法的基本理论、与未检工作的结合点、未检工作中如何应用和此次培训学习的收获感悟进行了分享。

    大家结合工作进行了热烈讨论,进一步认识到沙盘等心理咨询技能在未检工作中的价值。无论是犯罪的未成年人还是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或多或少都会有心理上的问题,而如何利用沙盘等辅助手段精准地发现他们的心理问题从而进行疏导疗愈,是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正视自我、重建人格、促进其悔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的重点。

    办案与思考

    寇文倩正参与办理一起11 人的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涉黑团伙案件。她像往常一样,一边认真阅卷,一边记录案卷中问题的关键点。

    寇文倩发现被害人被侵害的背后存在“家庭教育的缺失”的问题。回想起前段时间自己参与办理的几起案件,几乎每一起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的背后都存在一场失败的家庭教育。2019年春节晚会的小品《占位》就聚焦到家庭教育问题,节目最后提出了“ 家庭教育很重要” 的这一灵魂观点,可见家庭教育已经成为社会热点问题。未检工作有责任从案件出发,以案释法,预防犯罪。

    寇文倩又深入研究了高检院、省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相关规定,提出了进一步延展犯罪预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从源头上减少犯罪案件发生的建议,例如,针对家长的法治巡讲、研发专门课程。寇文倩的工作思路得到认可,落实相关工作的任务也落在她的肩上。

    其实每一个未检人都深深懂得,等孩子犯了罪再去惩罚或者等孩子被侵害了再去保护,犹如亡羊补牢,应该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预防上,将伤害消灭在萌芽中。将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同犯罪预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开展扎实有效的犯罪预防工作,减少发案数量,形成良性循环,才能真正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落实与执行

    当日下午,寇文倩就开始了“家长法治巡讲”课件的撰写制作工作。“真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呀,平时看着别人讲课挺简单的,真正轮到自己去做才能体会到其中的不容易啊。”寇文倩说。一堂有效而生动的法治课的背后要做大量工作。

    首先,要学习高检院、省检察院对家长课程的相关规定及导向,明确主题,确定题目;其次,思考要采用什么样的授课形式、达到什么样的授课效果;然后,拟定课堂教学计划,梳理相关法律知识点和典型案例,进行大量数据资料的收集浏览;最后,建好框架结构,丰富内容,反复修改完善。

    忙碌中,她一看时间已经过了下班时间。好在之前收集过相关素材资料,一些观点案例也早已了然于胸,下午法治课准备进程比较快,课程的框架结构已经初步形成,后面还有稿件的完善、PPT 的制作、讲课的训练熟悉等等更加繁重的工作,待以后继续完成。这只是未检工作的一个小缩影,未检工作可以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涉及工作各方面的点非常多,要想全部做好做深入,需要付出相当大的精力。

    未检工作不以实现惩罚为首要目的,而是以案件事实为切入点,探究未成年人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手段,改善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家庭教养和社会环境,帮助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重回正常轨道,呵护其健康成长,预防再犯,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双向保护、全面保护、综合保护。

    潍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