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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助力不起诉权“智慧”行使

    “德州市院大胆、主动、创新、规范,让不起诉权行使在可控范围内运行,成效明显……”, 4月3日,山东省检察院陈勇检察长对德州市检察院规范标准、智能辅助、严格公正行使不起诉权的经验做法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这是德州检察机关创新探索、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的一个简单缩影。

    据了解,自2017 年以来,德州检察机关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全市统一的相对不起诉裁量标准,研发应用集智能性、准确性、合理性于一体的相对不起诉量化评估系统,精准把握不起诉条件,有效规范检察官审慎行使不起诉权,实现了办案质效双提升。

    规范裁量标准搭建工作“主动脉”

    “不起诉权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既是具有终止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权力,也是具有裁判性质的实体权力。但在司法实践中,因不起诉标准不统一、 处理结果不同,‘同案不同判’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德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曹晓梅说。

    针对这种情况,德州市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相对不起诉标准量化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了不起诉裁量标准,搭建不起诉工作“主动脉”。

    据介绍,《意见》明确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原则、适用范围、基本方法和步骤,以规范文件的形式细化适用条件,列明适用标准,规范办案流程,对案件的犯罪事实、 犯罪情节、犯罪主体、犯罪后果等作出详细规定,达到法律适用、证据采信、办案行为等方面的统一规范,从而做到严格执法尺度。

    同时,研究制定检察官职权清单,明确检委会议案范围,将拟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审查授权员额检察官行使,“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案件另行指定检察官审查”“犯罪嫌疑人不起诉以及经复议维持或变更原决定”由检察长或检委会行使,构筑起员额检察官行使审查权、检察官联席会议或部门负责人行使监督权、检察长或检委会行使决定权的权力运行体系,厘清了司法职权,检察长、检委会和员额检察官权责更加明晰,有效提高了办案质量。

    此外,还制定了《不起诉案件释法说理工作规程》,改革文书说理方式,要求详细阐述案件处理结论的理由和依据,不仅停留于法理、事理的分析,消除案件当事人及侦查机关可能产生的误解,强化文书的说理效用。两年来,德州检察机关共向不起诉案件当事人释法说理160余次,向侦查机关发出说理文书300余份,取得了良好效果。

    “ 大数据+”系统实现智能辅助办案

    “我们也是公诉的,请问你们这个系统怎么用?”“你们这个系统很有特色,麻烦给我们详细讲解一下这套系统的操作流程”……2018年7月5日,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在北京展览馆盛大开幕。德州市检察院研发的“相对不起诉量化评估系统”俨然成了展会上的“小明星”,吸引了众多参展代表的目光。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张雪樵,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教授杨晓雷等与会领导、专家零距离观摩、体验了“相对不起诉量化评估系统”,对该系统简洁实用、精准高效的优异表现给予高度评价。

    据了解,该系统服务器链接检察内网,设置办案人、科室成员、检委会委员三级评判,内置法律规范和量刑标准数据库,输入犯罪罪名、 情节、 数额后,即可自动生成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的量化基准刑及量化基准分,从而得出相对不起诉的参考意见。为避免机械司法,系统授予办案人可在20% 的幅度内对计算结果进行调整,基础得分和调整得分综合评判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

    庆云县的刘某盗窃作案3起,窃得白酒、食用油、蜂蜜等物品价值共计422元。案发后其积极赔礼道歉并退赃、退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承办检察官将刘某案件基本情况输入不起诉决定量化评估系统,系统自动计算出案件分数符合不起诉决定范围,经过三级评估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予以公开宣告。

    “虽然我不懂法,但一看这张数据表格就明白了,检察院依法办事,不起诉决定我服。”参加不起诉公开宣告活动的案件被害人李强说。

    该系统将近五年办理的3000余件轻微刑事案件、不起诉案件全部录入系统进行量刑评估,准确计算量刑范围、发表量刑建议、开展判决结果审查,承办检察官在拟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可以通过数据库调取类似案例参考借鉴,作出准确判断,有效避免了“同案不同判”现象,真正实现了智能辅助办案,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平均办理时间也由原来的28 天缩短至16天,既让检察官行使相对独立的决定权,又实现了对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

    机制联动提升不起诉决定质效

    近日,德城区检察院对3起学生盗窃不起诉案件开展集中公开宣告,邀请校方管理方共同参与,并结合案件向相关学校提出了加强在校生心理教育及疏导,严格教育场所日常巡查及监管的检察建议,提升了办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据介绍,德州检察机关在不起诉案件办理过程中,借助公开审查、公开宣告等方式,事前告知问询、事中调查了解、事后说理答疑,进一步规范不起诉过程,提升不起诉办案质效。

    充分运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公开案件信息,到被不起诉人所在社区、街道或单位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目前,共开展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宣告164件 279人,公开率达100% 。通过不起诉公开宣告和检察建议相结合的方式,帮助涉案单位堵漏建制,先后发出有分析、有对策、操作性强的检察建议 40余份。

    对拟作不起诉的案件,办案检察官坚持办案质量与社会效果并重、审查程序与权益保障相融、流程监控与外部监督统一,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等参加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对所有的不起诉案件每年定期组织两次案件质量检查,案件办结及时将有关法律文书上网公开,对不起诉案件定期回访,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对接机制,将不起诉案件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实现“看得见的正义”。

    据了解,两年来,德州检察机关共不起诉279 人,同比增长 76% ,不起诉率由2.1% 提升至4.4% ,同比增长 112% ,所办理的不起诉案件无公安机关复议复核情况发生、无当事人不服不起诉决定、无被不起诉人重新犯罪,有效规范检察官行使不起诉权,实现了办案质效双提升。高忠祥  王延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