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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助力天蓝、水碧、土净

    3月21 日,临沂市检察院召开动员会和新闻发布会,部署“为蓝天助力,与河(湖)长同行”检察专项行动。这是临沂市检察院继河道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污染防治公益诉讼“沂蒙行”之后,助力开展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服务沂蒙经济社会发展的又一具体行动。

    据临沂市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专项活动中,临沂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加强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强化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形成高压态势。

    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作用。牢固树立“助对防错”、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加强与环保、河长办、乡镇政府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协作,充分尊重和支持相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做到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

    加大提起公益诉讼力度。依法支持相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或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追究违法行为人的环境侵权责任;对于经诉前程序后,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仍不履职或者履职不到位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强化跟进监督突出办案实效。在提起公益诉讼后,加强跟进监督,确保违法行为人通过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方式依法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将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的损失降至最低,切实加强生态修复。

    临沂市水系发达,有大小河流1800余条,有水库901 座,水资源非常丰富。自2017年以来,临沂市检察机关先后开展了河道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污染防治公益诉讼“沂蒙行”专项活动,为蓝天助力,与河湖长同行,用检察力量和智慧收回蒙山沂水的绿水青山。

    2018 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157 人、起诉244 人,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67件166 人,提出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责任的诉前程序和公益诉讼113件。王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