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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检察院检察长到烟台一中讲法治课

    为切实提高学生们的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推动校园法治建设,倾力护航青少年们的健康成长,2月25日开学第一天,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暨开学季普法进校园活动”走进烟台一中,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邵汝卿为高一师生开展了一场《尊法、学法、懂法,争做守法好公民》的法治专题课,并担任烟台一中法治副校长。团市委书记李桂勋,市妇联主席李咏梅,市教育局长徐建敏,市关工委法治建设指导办主任李栋梁,烟台一中校长李金波一同参加该活动。

    课堂上,邵汝卿检察长结合多媒体首先从法律是什么、法律的作用和法律的温度三个方面,讲述了学习法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法律对于坏人来讲,是冷酷无情、刚正不阿的;但是对于善良的人来讲,法律又充满柔情。”“徐玉玉案你们了解么?”“我不是药神”你们看过吗?邵汝卿检察长紧紧结合当前一些法律热点,围绕电信诈骗、校园欺凌、故意伤害、盗窃等易发的违法犯罪行为,向学生们以案释法,并将犯罪原因、防范方法等逐一向同学们进行阐述,提醒同学们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和可能给自己未来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引导同学们学法懂法用法,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邵检察长由浅入深的讲课,吸引了师生们的注意力,也引发了他们的深思。

    据了解,“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暨开学季普法进校园活动”是烟台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山东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举措,旨在提高中小学生的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工作。烟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