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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墙内的冬季﹃巡诊﹄

︱︱聊城市检察院首轮巡回检察圆满结束

    1月10日,聊城市检察院与聊城监狱进行“会诊”,针对2018年11月20日至12月5日开展的首轮巡回检察进行集中“诊断”,现场开出了一张涉及监管工作三个方面10 余项内容的“药方”,得到了与会双方的一致认可。这标志着聊城市监狱检察工作已由原来单一固定的“坐诊”方式转变为灵活多变的“巡诊”模式。自此,聊城市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步入了常态化、规范化的快车道。

    检狱共建谋“良方”

    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山东等8 个省(区、市)检察机关开展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

    作为第二批试点单位,聊城市检察院第一时间细化任务、强化措施、压实责任,把试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 — 与聊城监狱会签了《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对聊城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监狱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置了巡回检察工作办公室,建立了巡回检察人才库,建立检察机关与监狱日常联络机制的良性互动公共关系;探索“巡回检察+日常检察”的工作新模式;聊城监狱在巡回检察工作开展、装备设施保障和信息化建设应用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转变监督理念、突出巡回检察重点,密切沟通协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提供更好的法治产品。”2018年10月16日,在聊城市检察院和聊城监狱联席会上,王钦杰检察长对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为检狱共建定下了总基调。

    试点工作启动后,聊城市检察院将采取不固定的模式对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是否合法等进行全面巡回检察,自11月份到2019年4月底前,完成三轮巡回检察。

    多措并举查“病灶”

    2018年11月19日,一抹冬日暖阳透射到聊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昌文的办公桌上:首轮巡回检察方案摆在案头,一场高墙下的冬日“巡诊”将于11月20日至12月5日全面展开。

    如何达到既“治”执行违法的“标”又“治”教育改造的“本”,提升罪犯改造质量,是巡回检察的着力点。(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