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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存高远攀顶峰

—莱州市检察院黄顶峰同志先进事迹

    提起案管中心主任黄顶峰,莱州市检察院干警们的评价高度一致:敢于担当,认真负责,既严谨细致一丝不苟,又敢闯敢拼勇于创新。

    这一点,从该院案管中心的建立和发展历程中可以得到印证。

    在检察机关众多业务部门中,案件管理部门或许并不那么惹人注目。但对黄顶峰来说,每个岗位都有它的重要性和闪光点,沉下心去,深入挖掘,平凡的岗位一样能做出成绩。作为首批案管人,他以拓荒者的精神参与到案管中心的建立中,一点一滴打磨成型;创新痕迹管理制度,他敢于直面指出司法不规范之处,让案管工作成为律师、当事人与办案部门之间沟通的桥梁。在他的努力下,“案管人”在莱州市检察院成为一个让人自豪的称呼。

    过去的2017 年,是司法改革全面推进、检察工作深入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案件管理工作与时俱进、深化发展的关键一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作为新生事物,案管已经从一株幼苗茁壮成长为参天大树。谈及未来,黄顶峰的目标很明确: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一步一个脚印,打响案管工作的“莱州品牌”。

    作为山东省首批选调生,到莱州市检察院后,经过公诉和侦监等部门的锻炼,黄顶峰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就在工作越来越得心应手时,他接到了一个新的任务,参与组建莱州市检察院案管中心。

    当时,上级检察院案管部门尚未成立,案管部门有什么职能?如何开展工作?大家心里都没有底。案管中心承担了大量技术工作,而学法律出身的黄顶峰对程序编写、网络平台搭建等一窍不通,能行吗?黄顶峰说:“我试试。”

    不懂技术,就买书自学电脑知识,从每一个细节开始突破;工作衔接不畅,他就逐一摸索各部门的工作规律,查资料、做调研。

    探索形成的集统一受案、 流程监管、案件评查等“九统一”的案件管理工作模式得到时任最高检案管办主任王晋的高度肯定,为最高检出台案件管理职能和定位提供了鲜活的实践范例;在全省率先建成案管综合服务大厅,奠定了案管一厅五室的功能区划基础,被省检察院、烟台市检察院和多个兄弟单位采用。痕迹管理制度,也是这样被“试出来”的。

    在莱州市检察院,黄顶峰是出了名的爱学习,好琢磨。网络科技发展如何服务检察工作?区块链技术有哪些特性可以和案管工作相结合?看似不相关的信息,在他的琢磨下往往能有出人意料的成效。第三方监督见证机制就是他“借鉴”来的。

    如今的莱州案管工作,在山东省内乃至全国都小有影响。但黄顶峰并不满足,他要在全国叫响“莱州案管”这个品牌。“工作没有顶峰,总有人登得更高,看得更远,我能做的,只有不断的攀登。”对未来的工作,黄顶峰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