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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孩子撑起法治的绿荫

—淄博市淄川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孙丽华先进事迹

    孙丽华1997 年参加检察工作,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18 年,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工作中接触最多的是涉嫌犯罪的孩子和身心被侵害的孩子,看着一个个堕入歧途的少年、面对一个个痛心疾首的家长,孙丽华在思考,“熊孩子”仅靠法律的惩戒是不够的,对待这些“问题孩子”更需要在教育、挽救、矫治上下功夫、想办法,要像园丁一样育苗、培土、浇灌,让每一位孩子明辨是非、崇德向善、成人成才。

    未检工作涉及面广,仅靠检察机关自身的力量难以完成。如何借助社会资源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力?淄川区检察院党组经过认真酝酿和筹划,2014年初设立“苗苗工作室”,积极构筑检、校、家、社会共同参与的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大格局。 从区妇联、 教体局、共青团等聘请 39 名热心公益的同志担任“爱心守护大使”,开展爱心谈话、考察帮教、社区公益等活动,为涉罪未成年人搭起回归的桥梁。

    “ 问题少年”是老师家长的烦恼,但在检察官眼里,他们都是需要被悉心关照、引导、呵护的孩子。为了更好地走进孩子的世界,和青少年交心、交友,孙丽华下班后重新走进课堂,相继考取心理咨询师和沙盘师资格,办案中不仅审查“犯了什么罪、应如何处罚”,更要了解“ 为什么犯罪、该怎样挽救”,在全市检察机关设立首家“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通过开展个性化“品行指导”,量身定制帮教措施,及时矫正不良行为。

    对每一起未成年人案件,她都克服单纯就案办案的思想,不局限于一诉了之,一判结案。对212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和品格论证,依法作出宽缓处理,对32人作出不批捕决定,68人重返校园,5 人考取大学;对 51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通过考察帮教,无一人重新犯罪。

    四年来,淄川区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下降39% ,在校未成年人犯罪率同比下降67% 。“苗苗工作室”被列为淄博市“守护安全·促进健康”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护航项目、山东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工作项目”,荣获淄川区“最佳工作创新奖”,淄博市“三八红旗集体”、“十佳青年文明号”,入选“全省未检十大精品事例库”,被授予“全省未检工作示范院”、“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巾帼文明岗”、“全省十大未检品牌”,获得最高检、团中央领导的好评。

    未检工作是一个特殊的岗位,惩罚犯罪不是目的,重要的是对少年儿童的品德教育和普法宣传,是对涉案少年的司法关爱和心灵救赎,防护和矫治缺一不可。孙丽华像一名默默耕耘、悉心呵护的园丁,关爱未成年人,通过法律之外的心灵修复,办案之后的挽救帮扶,传递暖心的话语和关爱,让含苞的花蕾重新绽放,为建设美好家园增添了一份春光和暖意,护航孩子的幸福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