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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检察机关19个单位和个人受全国表彰

    本报讯 在11月27 日上午召开的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我省检察机关共有 7个先进单位和12名先进个人受到全国表彰。 全国检察机关“ 双先” 表彰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我省是受表彰单位和个人较多的省份之一。

    全国模范检察院:寿光市人民检察院,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

    全国模范检察官(模范检察干部 ):时钧宇(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公诉二科科长;王勇曹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集体一等功: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检察院,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检察院,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

    个人一等功:高月清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薛辛伟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科科长;王希昀(女)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宋炎炎(女) 兰陵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室主任;王衡  威海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检察官;曹晓梅(女) 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一处处长;宋尚环(女) 泗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科科长;李丹娜(女)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朱立军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公诉科科长;苏康  宁阳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主任、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赵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