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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济阳:立足实际,部署使用智能系统

监管场所有了全天候“检察眼”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的要求,结合监管场所巡回检察改革的有关精神,济南市济阳区检察院立足看守所检察的工作实际,部署使用监控录像智能分析、 抓拍系统,打造智慧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

    “三大亮点”推动“智慧执检”运转

    提高检察监督“生产力”。答好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考题,从根本上讲就是要提升检察监督的工作能力,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检察公共服务。提升检察监督的工作能力,一是靠生产关系的改革,解放生产力;二是直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济阳区检察院的智慧执检课题就是属于后者,用技术手段提升工作能力,并在提升工作能力的基础上探索智能化法律监督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生产关系。

    监督与被监督“双满意”。“智慧执检”课题在立项、设计、实施、总结各个环节始终把答好新时代给执检工作出的新考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满足人民群众对执检工作的新期待。同时坚持法律赋予执检的职责这条主线,对监管场所法律监督的实际需求研判,结合刑事执行检察一线办案的实际,拿出一线办案干警能用、 好用、 愿用的创新产品。在创新工作中始终不偏不倚,既要尽力而为,对于一线办案切实需要的功能尽力做好;又要量力而行,对于实际意义不大的功能能省则省,不贪大求全。

    监督全覆盖无死角。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一般具有封闭性、视频监控的覆盖等共性;对监管场所的检察工作也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检察人员较少、羁押人员较多、违法行为隐蔽。“智慧执检”就是在适应这种检察工作特征下提出的,它的应用不仅说明有关技术是成熟可行的,也说明在实践上有巨大需求的,它可以被派驻检察借鉴,也可以被巡回检察借鉴,可以推广到监狱检察工作中,也可以推广到看守所检察工作中,用技术手段解决好对监管场所监督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具有非常广泛的应用前景。

    “智慧执检”初现强大生命力

    “智慧执检”课题开展以来,该院执检部门从办案数量到办案质量,从监督实效到被监管人员帮教都取得新的进展,实践证明了智慧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的强大生命力,也让他们用创新的方式对答好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考题充满信心。

    检察人员聚焦主责主业。在本次创新中该院领导始终在思考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是什么,他们的主责主业在哪里,如何将“智慧执检”与检察主责主业深度融合。监管场所不虐待被监管人员只是基础的要求,更应该聚焦到如何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如何科学、有效改造罪犯,如何向社会提供合格检察产品上。截至2018年10月,该院对区看守所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数量同比增长300% ,另有多条线索正在处理。这些违法行为都是今年发现的新问题,并非对往年的纠正意见简单重复。“智慧检察”也把检察人员从抽查录像重复工作中解放出来,更多地关注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根据该院统计,今年在区看守所羁押过的罪犯交付执行以后,重新犯罪率为零。

    监督质效明显提高。通过录像智能分析系统无死角、全覆盖的抓拍,监管场所内的各种违法行为都会记录,监管干警越来越认识到在智慧检察官的监督下,违法必查,违法必纠。同时该院办理的纠正违法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全部得到看守所的整改回复。检察院与被监督对象的工作关系与工作模式都发生了有益的变化,区看守所由以前的回避监督、对监督为难逐步转变为认可监督、配合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监管干警不敢违法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违法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违法的堤坝构筑。

    被监管人员安全感提升。传统的监管场所检察关注的是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主要做法是侵害被监管人员的行为发生后进行监督处理,属于后置监督。该院采用“智慧检察”以后,智慧检察官就在被监管人员身边,保障人权监督前置,更加注重预防。对被监管人员在看守所内的犯罪行为也起到很好的预防作用。截至2018年10月,区看守所继续实现无事故监管。刘冠云  张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