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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系好检察建议每一粒扣子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必须狠抓规范,从一开始就要系好每一粒扣子,做到步步规范,这样才能树立检察建议的权威。为此,我们把检察建议放在三大改革攻坚战之首,集中力量进行攻关。”临沂市检察院检察长蒋万云表示。

    全省检察长研讨班暨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结束后,临沂市检察建议制发数量稳中有升,领导带头送达制度逐步落实,工作力量得到加强,制度机制日臻完善。全市共发出检察建议 100 余件,检察建议制发数、回复数、采纳率均较前八个月有所增长;全市共有5 个县区院领导带头送达;6个县区院建设了公开宣告送达室。

    领导带头系好第一粒扣子

    据悉,临沂市检察院党组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省检察院会议精神,并把检察建议工作摆上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个专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安排,召开全市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推进。省检察院转发了该市的经验做法。

    临沂市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和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了由分管副检察长兼任主任、一名专委为副主任的工作专班,切实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等工作。从全院范围内抽调1 名员额检察官和两名司法辅助人员到研究室,专门负责检察建议审核把关、督导调度等工作。在深入调研、全面把握全市检察建议工作现状的基础上,及时召开全市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会,对全面推开这项工作作出周密部署,突出抓好向当地党委、人大专题汇报,争取人大常委会尽快出台相关决议;公开宣告室、信息化等平台载体建设等六项重点工作。

    系好每粒扣子都有章法

    临沂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贾卫国表示,规范检察建议,必须制度机制建设先行。

    该院根据省检察院要求,出台《关于规范和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对检察建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启动、制作、送达、异议处理、管理等作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建立月通报、季分析、年报告制度,对基层检察院和市检察院部门工作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

    对本部门本系统发出的检察建议实行季度分析制度,并报市检察院工作专班,综合整理后下发全市检察机关,并报本院领导和上级相关部门;各主要业务部门每年12月份或第二年初形成年度分析报告提交本院检委会审议,综合整理后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分别呈报省检察院和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等几大班子领导。

    完善优秀检察建议评选、发布制度。发布《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优秀检察建议推荐参评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2018年度优秀检察建议评选工作。在坚持做好每年一度评选工作的同时,要求采取印发典型检察建议、召开新闻发布会、利用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等媒体,及时发布、宣传优秀检察建议,以此引领带动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健康发展,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推行借力监督机制。全面推行试点期间形成的第三方参与公开送达、听证、回复、回访制度,在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中筛选监督线索的做法,与纪委监委会签文件形成协作配合机制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和制度机制,努力构建多方联动支持监督的工作格局。

    系不好扣子要担责

    临沂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臧得勇介绍,该院明确规范了检察建议各层面的责任。

    实行双考核制度。把检察建议工作纳入对基层检察院和市检察院业务部门的考核范围。对制发检察建议数量多、质量高、效果好的,给予加分激励;对应当制发检察建议不制发或者制发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给予减分处理。将是否入选典型精品优秀案件或检察建议,是否得到党委政府领导、上级院领导书面批示肯定,作为评定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等次的考核内容之一。

    明确规定,入额领导干部要带头办理检察建议监督案件,全面落实院领导带队上门送达制度。公开宣告送达的,检察长或分管该检察建议承办部门的副检察长必须参加。

    强化检察官办案责任,把制发检察建议的任务和质量要求压到具体办理案件的员额检察官身上,重点考核员额检察官制发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果。同时规定,员额检察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缺位,结合司法办案应发检察建议未发的,不得评定为A 、B(前两档)等次。

    明确部门责任。制定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研究室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规范把关、建言献策等责任,案管部门的线索管理、立案登记、案件分配、流程监控、分析评估、质量评查等责任,主要业务部门的主体责任和对下指导责任,派驻基层检察室的线索移送责任,信息技术部门的服务保障责任,办公室的规范用印责任以及督察部门的督导检查责任。

    王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