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综合新闻 第二版

无标题

  • 日期:20181108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

    姜昆:

    根据许馨允与徐朋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我本人许馨允已将对你个人所享有的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徐朋。请你个人按照与我本人许馨允的约定及时向徐朋履行还款义务,特此联合公告。

    许馨允

    徐朋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