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源:
申请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与被申请人王洪源之间的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会已于二O 一八年八月三十日依法予以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请王洪源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会领取(2018)济仲裁字第2366号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及仲裁申请书副本,到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济南仲裁委员会
二O 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申请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与被申请人王洪源之间的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会已于二O 一八年八月三十日依法予以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请王洪源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会领取(2018)济仲裁字第2366号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及仲裁申请书副本,到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济南仲裁委员会
二O 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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