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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宁阳法院四个加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日期: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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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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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期,宁阳县人民法院切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主动把专项斗争要求贯彻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不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上级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宁阳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相关院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抓好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在刑庭设立办公室,分管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对刑事审判工作提出要求,坚决严打涉黑涉恶刑事犯罪,寻衅滋事等犯罪一般不判轻刑。截至目前,共组织召开全院干警动员会、党组会、专项调度会等会议10余次,院长带头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8次,摸排实情,督促推进基层工作开展,切实将上级部署要求层层落实到每个部门、每名干警。

    加强宣传声势。在法院内网开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编发信息简报12期;利用微博、微信推送相关文章30余篇;利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LED 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依托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和五处派出法庭立案窗口向群众发放一封信和宣传漫画 3000余份;配合县委政法委到乡镇街道村居拓展延伸涉黑涉恶普法宣传,发放明白纸6000余张,受教育群众达万余人。

    加强线索摸排。认真做好与县扫黑办、纪检监察委工作的对接配合,组织专门力量做好审判执行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摸排、移送等工作,对黑恶犯罪涉及的寻衅滋事等七个罪名的刑事案件和来信来访案件、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进行梳理排查、 串并分析,坚持以追究民事诉讼中的造假行为为突破口,积极协调督促公安机关对民间借贷涉“虚假诉讼”行为立案侦查,严打涉黑涉恶行为。截至目前,共排查案件 1700 余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2条。

    加强案件办理。认真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严格诉讼程序,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从严从快审理,坚决做到不枉不纵。为确保办案质量效果,所有涉黑涉恶案件一律由院长担任审判长主审,对适合公开审理的案件主动邀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辖区党员领导干部及广大群众参与庭审。同时,结合案件审理,提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化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司法建议,努力确保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目前,该院已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 起,其中刘某某等4名被告人寻衅滋事一案已圆满审结,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60余名干部群众应邀参与旁听庭审;宁某等6名被告人敲诈勒索一案已组成由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宁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