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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感受司法公正

日照副市长出庭应诉助力依法行政

  • 日期: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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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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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日前,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街道大韩家村村民许某等4人诉日照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查处职责一案,在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培林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整个庭审活动持续一个多小时,原、被告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该案将择期宣判。

    “我之所以带头出庭应诉,绝不是为了造势,搞轰动效应,而是想通过我本人积极履行出庭应诉的法定职责,让群众‘民告官’能见到‘官’,能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感受到司法公正。”庭审结束后,张培林表示,这既是对群众权益的尊重,也是敬畏、尊崇法律的一种表现。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使这项工作成为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法定职责。对于行政机关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法定职责,没有法定事由或未经法定程序,不能放弃,更不能委托他人行使。

    行政机关负责人以积极的态度出庭应诉,既是对群众权益的尊重,也是行政机关敬畏法律、尊崇法律的重要体现,能够充分展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良好形象。

    当天,日照各区县政府、管委分管负责人、法制办主任,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法制科科长等200余人全程观摩了庭审。

    胡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