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要闻 第一版

无标题

  • 日期:20180921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日前,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干警来到辖区集市,利用居民赶大集的机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讲解黑恶势力犯罪的表现形式,动员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活动中,共发放宣传单1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

    图/ 高文倩  文/李雷

    郯城县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宣传中,注重发挥中小学生的“二传手”作用,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让学生们把扫黑除恶理念和知识传递给家长、辐射到社会,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加深入人心。图为日前,该院法官在辖区小埠岭中学对“小小扫黑除恶宣传员”进行培训。徐西江  苏萍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