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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临沂检察重拳出击

  • 日期: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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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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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临沂市检察机关按照中央、省市委和高检院、省检察院系列会议精神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忠诚履行检察职责,全力以赴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临沂市委领导王玉君、张宏伟、王行华等多次作出批示予以肯定。

    层层压实落地责任

    把中央的部署要求落实落地作为第一责任。市县两级院在第一时间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工作专班集中精力投入到专项斗争之中,市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挥中心,各县区院紧紧跟进,全市检察机关共召开党组会93次,领导小组会议58次,向市委专题汇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2次。蒋万云检察长带队对河东、沂水等县区和部门进行3轮督导检查。市院其他领导带队对14个县区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两轮联合督导检查。市院成立了3 个黑恶势力犯罪专门办案组,各县区院均成立了由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带领的涉黑涉恶案件办案团队。全市检察机关共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45次,参加培训1092 人,提升了扫黑除恶能力和水平。

    人人下沉办案一线

    全市检察人员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突出法律监督职能,全力以赴投入专项斗争,快捕快诉,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绝不在监督环节存在遗漏。 全面梳理摸排案件,及时发现并移送涉黑恶犯罪线索。明确要求,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由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发挥示范作用。郯城县院检察长带领办案团队从快批捕了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在建筑领域寻衅滋事、敲诈勒索13名犯罪嫌疑人,严厉打击了行业内涉恶势力;沂水县院主动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公安部挂牌督办的 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跨国绑架案,依法批捕6人。

    案案务求精准打击

    牢固树立检察工作一盘棋思想,对疑难重大复杂案件合力攻坚。对高检院和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平邑县王海龙等1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紧紧依靠省院领导,市院公诉一处2 名员额检察官与平邑县院分管院领导等,共同组成公诉团队全面细致审查,出庭支持公诉。8月30日,该案一审顺利判决,法院判决认定 10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分别判处二十五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同时将发现的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背后可能存在公职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的线索移交市监察委。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所办涉黑涉恶案件发出检察建议14份。

    事事确保无缝衔接

    与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完善了6项制度;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交流机制的意见》,构建完善了16项制度;与市纪委监委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机制的意见》,从涉黑涉恶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等方面建立健全了5 项机制。莒南、临沭县院与连云港市赣榆区院、日照市岚山区院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苏鲁边界检察合作的工作意见》 ,推动形成打击跨区域黑恶犯罪联动协作机制,精准打击跨界非法捕捞等黑恶势力犯罪,共同维护苏鲁边界和谐稳定。

    时时处处保持斗争氛围

    在门户网站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依托两微一端、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派驻检察室等多个平台,及时宣传检察机关打击涉黑涉恶案件的进展情况,宣传黑恶势力犯罪特征及危害,充分展示自上而下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强大斗争声势和舆论环境。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发放宣传资料 1.3万余份,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王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