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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墙﹄内的检察关怀

  • 日期:2018091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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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莱芜市检察院派驻市看守所检察室转变司法理念,以开展“ 监督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专项检察活动为契机,坚持维稳与维权并重,积极构建“三二一”监督体系,依法监督纠正和预防侵犯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行为,有效维护了高墙内的公平正义。

    驻所检察工作克服人员少、监督面广的困难,坚持落实三项制度,提高与在押人员见面率,及时解决其合法诉求。落实谈话制度,通过出入所谈话、调查谈话、随机谈话等方式,了解在押人员的教育、管理、生活、卫生、就医、劳动等情况,及时了解监区内外情况。今年以来,驻所检察官谈话教育52 人,通过谈话发现问题均得以纠正;落实约见制度,在监区内设置了检察官信箱,在押人员通过投递约见卡,对约见提出的问题或提交的材料,均按期依法进行处理;落实巡察制度,驻所检察人员每周最少3次对监管场所进行巡察,及时发现监管设施或监管活动中可能侵犯在押人员人权的隐患,监督监管部门及时纠正。

    完善两项机制,畅通内外维权渠道。驻所检察室主动加强与看守所、律师的内外联系,及时了解监管工作的新情况和在押人员的新动态,拓宽了在押人员维权渠道。建立与看守所信息共享机制。在看守所的积极配合下,驻所检察室坚持每周列席一次周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为监督工作提供第一手基础信息。建立与律师联系对接机制,与该市15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律师热线电话,通过加强与律师的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在押人员不便说、不愿说的诉求,依法维护在押人员人身、财产和诉讼权利。

    探索一项防范超期羁押措施,维护在押人员诉讼权利。定期筛选,利用刑事执行检察信息管理系统的“筛选”功能,及时筛选出羁押超过2 年的在押人员名单。另外,向在押人员发放《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告知书》,受理在押人员申请,并统一建立台账。今年以来,先后对3起案件提出超期羁押预警,及时向办案单位提出监督意见,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张丙栋  张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