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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采取系列措施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要求

  • 日期:201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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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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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9月4日上午,中央扫黑除恶第五督导组沈德咏组长一行5 人到省检察院督导工作。其间,沈德咏组长一行到省检察院 12309检察服务大厅、案件管理中心和扫黑办进行实地督导,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所作的山东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志华陪同督导。

    沈德咏组长对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精神,深化思想认识,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依法履行职能,加大打击力度,保证打击效果;进一步严把法律政策界限,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提高斗争水平。

    陈勇检察长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以这次中央督导组实地督导为契机,坚决落实好中央督导组的各项部署、配合好中央督导组的督导工作、整改好中央督导组指出的问题,为夺取扫黑除恶压倒性胜利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9月4日下午,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形成了7条初步贯彻落实意见。

    9月5日,省检察院召开调度督导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电视电话会议。省检察院扫黑办主任、副检察长鲍峰传达了中央第5督导组沈德咏组长的讲话精神和省检察院党组部署要求,对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再细化。

    9月6日,省检察院扫黑办按照领导部署,派员实地察看了济宁、枣庄市检察院专项斗争办公场所、硬件设施和资料台账,听取了扫黑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汇报。

    9月7日,省检察院派出四个督导组分别赴淄博、枣庄、滨州、德州等地,按照沈德咏组长提出的进一步依法履行职能、加大打击力度、保证打击效果的要求,对即将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涉黑涉恶典型案件进行督导,确保案件质量、效果和时间要求的落实。

    赵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