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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公告

  • 日期:20180810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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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耀月(371427 19840810 0025):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德州中商博大置业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许耀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德仲裁字 [2018]第129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出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次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地点为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博大道信访中心210室。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第 30日至40日,逾期即视为送达。

    德州仲裁委员会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