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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 日期:20180810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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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

    山东兴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人

    1、山东鑫国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2、山东兴杨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3、山东新查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本金

    余额30000000.00

    基准日

    利息2644669.05

    其他

    债权

  0本息合计

32644669.05

    基准日

    2018

    0720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暨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拥有对山东兴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债权,截止 2018年 7 月20 日,我分公司持有的对山东兴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总额 3264.47 万元,其中本金 3000 万元,利息 54.20 万元,其他债权 0 万元,收购后产生孳息 210.27 万元(本项目孳息为估算值,应予偿还的准确利息、孳息及罚息等金额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算)。

    单位:元

    抵押物

    债务人将合法所有的全部原材料、全部半成品、全部产品提供最高额浮动抵押担保,但无法提供抵押明细,且尚未发起诉讼,存在瑕疵。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员不得参与购买。

    挂牌期限:2018 年 8 月 10 日至 2018 年 8 月 16日

    详情见网站:https://www.chamcfae.com/

    咨询电话:杨经理 010-57780759

    意向受让人可到华融中关村不良资产交易中心查阅相关资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街道学院南路 62 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二 〇一八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