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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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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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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债务人

    淄博西齐矿业有限公司债权本金10112544.00

  利息856246.21

  担保人

    山东金顺达集团有限公司、李树华、边玉玺、齐中江、边秀荣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简称“华融山东分公司”)与齐一霖(身份证号:3703********295025)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山东 Y15170158-9 号),华融山东分公司已将对附件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齐一霖。

    华融山东分公司现公告通知附件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向齐一霖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清单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8 年8月 10日

    附件:公告清单

    基准日:2017年 9月 30 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