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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破解企业难题检察监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 日期: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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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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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满怀感激之情向检察机关为服务企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作出的努力和奉献表示诚挚的谢意……” 近日,德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郭晓东收到临邑金德管业公司寄来的一封感谢信,感谢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彻底解决了困扰企业一年之久的外部污染难题。这是德州市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深入开展“ 大学习、 大调研、 大改进”和“四下基层”活动,用心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取得的又一突出成果。

    感谢信中说:“2017年,公司厂区东北角104 国道沿线的沟渠内开始出现大量刺鼻气味的黑色废水,并沿园区雨水管道倒灌进入厂区,致使臭气弥漫整个园区,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给公司职工的身体健康造成重大威胁。其间,虽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一直没有得到合理有效地解决。”

    据了解,临邑金德管业公司隶属国内知名企业“金德管业集团”,是国内领先的PAP 、 PPR 、 PE 、PVC 等系列管材、管件的生产、服务企业,也是临邑县新旧动能转换的重点发展企业。前不久,临邑县检察院干警在到该企业走访调研时,了解到长期困扰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污染问题。

    该院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行科干警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干警们冒着刺鼻的污水气味,顶着高温沿104国道沿线沟渠徒步开展调查。经查发现,沟渠沿线部分排污管网出现损坏现象,致使污水外溢,造成周边植被大面积死亡,污水刺鼻气味弥漫,并沿金德管业公司雨水管道倒灌至企业厂区。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经研究发现,临邑县环境保护局作为该县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在该区域污水事件发生后,履行职责不到位,致使环境污染持续,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处于持续受侵害的状态。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依法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依法行政,临邑县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及时清理污染区域的污水,对已经污染的底土做无害化处理,尽快恢复该处植被生态,消除污水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接到检察建议后,该县环保局迅速组织力量对受污染的水体和土壤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对污染区域进行良土回填和植被恢复,使厂区周边的环境得以迅速恢复,工人的身体健康也有了良好的保障。 同时,该局还着手对该区域排污管网系统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损坏的管网即将进行全面整修,以彻底杜绝污水外溢污染环境问题。

    至此,困扰企业长达一年之久的环境污染难题终于得到妥善解决,企业员工的脸上又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该案的成功办结也实现了企业、环保部门和检察机关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习总书记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今年以来,德州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和高检院、省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争取市委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法治德州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截至目前,共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4件,其中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履行诉前程序59件,在回复整改期限内相关行政部门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24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3件。

    据介绍,全市检察机关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以及“案件办结,事要解决”的工作思路,不简单以提起公益诉讼为目的,而是积极推动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及时消除执法的漏洞、盲区或薄弱环节,将诉前程序作为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保护公益常态化手段,对于相关行政部门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形,通过检察建议等诉前程序督促履职后,96% 的行政部门已在期限内整改到位。

    据了解,全市检察机关特别突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国有财产领域的保护,聚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耕地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先后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专项监督、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攻坚行动等专项活动,进一步丰富了生态司法保护的途径和内容。截至目前,已办理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1 件,提起诉讼1件,占公益诉讼案件总数的34% 。共督促复垦耕地 80 余亩,清除违法堆放垃圾120余吨,追缴国有财产及各类专项资金700余万元,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保护了国有财产,维护了社会公益。

    高忠祥  王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