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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公告

  • 日期:2018071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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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琪琪、段盼盼、黄玉生、齐保伦:

    申请人菏泽开发区惠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田琪琪、段盼盼、黄玉生、齐保伦之间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菏仲字第14号),本委已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答辩通知书、本委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及仲裁庭组庭开庭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次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组成仲裁庭的期限为送达后 15日内,并定于送达后第 25 日上午9 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本委驻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地址:菏泽市中华西路创业大学综合楼西楼五层西首中小企业仲裁庭。

    联系电话:0530-6201189

    菏泽仲裁委员会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