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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8071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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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东营翔昶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债务代偿协议》,东营翔昶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已代替东营蒙德金马机车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偿还本金人民币捌佰万零伍仟元整。现公告要求东营蒙德金马机车有限公司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东营翔昶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归还上述本金及利息。

    东营翔昶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1日